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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向**铅锌矿10万吨/年采矿扩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向**铅锌矿10万吨/年采矿扩建项目
项目性质:扩建
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市**江洛镇大岭村
验收结论:通过调查分析,项目在建设及运行过程中,严格执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环保“三同时”制度;各项污染物治理措施基本按照环评要求进行了落实,根据验收监测结果,污染物排放满足相应的排放标准的要求,对环境影响较小;建立健全了各项安全防护措施及管理制度。符合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建议通过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公示内容:《****向**铅锌矿10万吨/年采矿扩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验收意见、“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相关说明。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公示时间:20个工作日
联系人:杨部长 联系电话:187****1616
附件1 ****向**铅锌矿10万吨/年采矿扩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
附件2 验收意见
附件3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相关说明
链接: https://pan.**.com/s/11dgrcRpi-Cd2s2vt2kVlbwpwd=j7yz
提取码: j7y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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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