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石滩大围达标加固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查。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2026年02月 06日至 2026年02月12日(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市**区荔湖街景观大道北7****中心A区,邮编:
联系电话:020-****87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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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建设单位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局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 项目名称 | 石滩大围达标加固工程建设项目 |
| 建设地点 | ******区石滩镇大围 |
| 建设单位 | **** |
| 项目概况 | 石滩大围达标加固工程建设项目位于**省**市石滩镇大围,项目起点位于沙尾村广深铁**,终点为石厦村铁**,堤防全长12.477km,其中增江段堤防5.864km,东**干流段堤防1.843km,西福河段堤防4.770km。项目堤防治理范围为铁路以南堤段12.477km堤防,按100年一遇防洪标准达标建设,并对建设范围的7座水闸、2座旱闸进行原址重建、维修或**。项目总投资42085.59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01.74万元。 |
| 环评机构 | ******公司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加强生态环境保护。项目应按《报告表》中提出的要求严格落实施工期生态环境保护措施,降低项目施工期对陆生、水生生态环境造成的影响。严格控制施工范围,优化施工布置,减少施工临时占地。施工结束后及时清理施工现场,进行生态环境恢复治理。及时清运和处理各类固体废物,做好施工弃土弃渣和建筑垃圾的处理处置。 |
| 公众参与情况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