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2027年设备设施更新改造项目初步设计服务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6-2027年设备设施更新改造项目初步设计服务招标人为****,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2026-2027年设备设施更新改造项目初步设计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及其他内容
2.1招标范围:****2026-2027年设备设施更新改造项目:针对10****水厂的老旧自控设备更新改造工程,现通选取2家初步设计机构提供优化更新改造服务。具体详见初步设计任务书。
2.2标段划分:本项目根据招标人实际工作需求划分为2个工程设计服务标段,符合设计资质的单位,可以兼投其他标段,兼投不兼中。
2.3服务期限:15个日历天,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
2.4最高投标限价(人民币):214.70万元;其中:标段一:140.89万元;标段二:73.81万元。
2.5投标说明:
2.5.1本项目根据招标人实际工作需求划分为2个工程设计服务标段,符合设计资质的单位,可以兼投2个标段,兼投不兼中,本次招标按照标段招标控制价金额由大至小顺序进行评标,依次推荐有效标段的中标候选人。本项目中标候选人关于不得兼中的推荐原则如下:
(1)若投标人在两个标段的评标总得分都排名第一名,则将确定其为先评标的标段的中标候选人,不再作为另外一个标段的中标候选人。其余标段的中标候选人,分别按该标段评标总得分排名先后顺序依次上升替补确定。
(2)如任一标段出现因投诉或其它****一中标候选人被取消中标资格,且上述情况不影响其他标段中标结果的情况下,该标段的中标候选人按该标段得分排名先后顺序依次上升替补确定。如调整影响到其他标段的评分结果,则不改变其他标段的中标结果,按该标段得分排名先后顺序依次上升替补确定,若出现有标段所有中标候选投****一中标候选人,则该标段招标失败。
(3)若任一标段在确定中标人后,因其他原因导致该标段重新招标,将不影响其他标段的中标人的确定。
(4)若任一标段招标失败,则其他标段的中标人不能再兼中该重新招标标段。
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人名次推荐各标段前三名为中标人候选人,****一中标候选人为该标段中标人后,分别签订各标段合同,负责所在合同的服务内容。
2.5.2若某标段通过初步评审(含形式评审、资格评审、响应性评审)的投标人(除去已被推荐****一中标候选人之外)不足3名时,该标段招标失败。
2.5.3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2.5.4其他:投标人须保证其提供的投标资料的真实性,招标人有权在招标的任何阶段进行调查和核实,一旦发现虚假,招标人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相应处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管理部****事业单位****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且在有效期内。
3.2设计资质要求(标段一、标段二通用):
须具备①或②:
①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②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
注:(1)国内申请人具体资质要求按照《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0号)、《工程设计资质标准》(建市〔2007〕86号)、《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建市[2007]202号)、《工程勘察资质标准》(建市[2013]9号)填写。
(2)工程勘察、工程设计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按《****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统一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1〕510号)、《****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延期的通知》(粤建许函〔2021〕849号)、《****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审批管理工作的通知》(建市规〔2023〕3号)、《****办公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和延续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3〕47号)、《****建设部****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司局函市〔2023〕116号)、《****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2023〕820号)、《****建设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工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4〕124号)等相关规定执行。根据上述文件的要求,投标人需办理企业资质有效期延续的,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招标期间如行政主管部门对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发布新规定的,按新规定相应调整执行。
3.3设计业绩要求:
投标人须至少具备一个自2021年1月1日至今有独立完成过给排水项目的设计业绩(含初步设计业绩)。
注:业绩需同时提供①设计合同、②所设计项目的中标通知书或发包通知书或委托书,业绩时间以所设计项目的中标通知书或发包通知书或委托书发放时间为准。
3.4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应取得高级或以上职称,须提供:
(1)标段一:给排水专业高级(或以上)工程师职称证书扫描件;标段二:自动化或自控类相关或电气专业的高级(或以上)工程师职称证书扫描件;
(2)须具有离投标截止时间最近一个月(时间为:2026年1月)在本投标单位购买社保缴纳证明材料(须加盖社保部门或税务部门印章);标书代写
3.5投标人不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条所列情形。(投标人投标时需提供加盖公章的不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条所列情形的声明)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投标人未因不履约行为被本项目招标人书面拒绝投标(被招标人书面拒绝投标的企业名单详见本招标公告附件一)。
注:“投标人资格要求”中未涉及的内容不作为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依据。
4.投标登记及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获取方式、保证金缴纳
4.1投标登记及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6年2月6日14:00至2026年2月27日9:30(节假日除外)。
4.2投标登记及获取招标文件方式:
(1)投标人须在阳光采购服务平台(下简称“本平台”)注册企业账号并根据平台提示完善企业信息,平台网址:http://www.****.cn。
(2)成功办理登记的投标人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4.3投标保证金:
4.3.1本项目投标保证金金额:1万元。
注:若投标单位只参加一个标段的投标,可将投标保证金递交到所投标段中;若投标单位参加两个标段的投标,可将投标保证金递交到所投标段中的序号靠前的标段中,其他标段的投标保证金缴纳情况以开标时序号靠前的标段的缴纳情况为准。(如:投标人投标段一、标段二,投标人只需递交一次投标保证金,仅须将投标保证金缴纳至标段一,以此类推。)标书代写
4.3.2投标人应按本项目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和时间递交投标保证金。本项目接受投标人按以下其中一种方式递交:
(1)阳光采购服务平台代收;
(2****银行投标保函;
(3)提供投标保证保险。
保证金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划达对应项目账号,否则为无效保证金。汇款时请注明所投项目名称。投标人在平台完成项目登记后,在平台首页右上方“我的项目”模块,找到已完成登记的项目,点击“项目流程”,进入项目的“保证金查询”模块,即可查看对应项目的保证金账号信息。标书代写
4.3.3投标人如采用投标保函或投标保证保险的形式递交的,应按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招标文件规定的投****银行****公司规定的格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且在投标截止前半小时内单独密封递交至开标室。(开标室地址:**市**区流花路119****中心**七楼706室。)标书代写
投标保函格式详见本项目投标文件格式。
投标保证保险必须包括但不限于下述条款。
“(一)投标截止后投保人未经被保险人同意或违反招标文件规定撤销投标文件;标书代写
(二)投保人收到被保险人发出的中标通知后,未能或拒绝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内签订合同;
(三)投保人收到被保险人发出的中标通知后,未能或拒绝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内根据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履约保证金/银行保函/履约保证保险。”的条款。
5. 投标人注意事项
5.1本项目一律不接受纸质投标文件,只接受具备法律效力的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参加投标前,应当到电子认证服务机构办理阳光采购服务平台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办理详情请参考以下网址:http://www.****.cn(注:如已办理CA证书,投标前请确认CA有效期。)电子标服务
5.2如更正公告有重新发布电子招标文件的,投标人需使用更正公告后最新发布的电子招标文件来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5.3投标人需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整上传电子投标文件,逾期送达或错误投递方式送达的投标文件平台一概不接收。
5.4投标人上传投标文件和解密投标文件应使用IE9及以上浏览器,因投标人浏览器、设备或网络原因导致投标文件上传失败或未按时解密投标文件的本所不承担任何责任
5.5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解密时间内尽早解密投标文件,如在投标文件解密时间内解密失败,投标人可联系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因投标人自身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因投标人之外的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回其投标文件。招标人及阳光采购服务平台不承担责任。如解密失败,投标人可在投标文件解密时间内联系阳光采购服务平台。
5.6招标代理机构不对投标人进行项目投标登记时提交的相关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如投标人发现相关资料被盗用或复制,应遵循法律途径解决,追究侵权者责任。
5.7招标代理单位将不承担投标人准备投标文件和递交投标文件以及参加本次采购活动所发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
5.8 平台技术支持:如投标过程中遇到系统操作问题,请联系本平台技术客服协助处理。技术支持联系人:谭工,联系电话:020-****0590。
6. 现场考察及招标答疑会
6.1本项目不举行现场考察活动。
6.2本项目不需要现场招标答疑会。
6.3本项目举行网上答疑会:如有疑问,应在2026年2月9日9:30前以不记名的方式将提出的问题在阳光采购服务平台中提出。具体操作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递交投标文件时间、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时间)、递交方式、解密时间、开标地点:
7.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6年2月27日9:30。
7.2递交投标文件方式:在阳光采购服务平台上传电子投标文件。
7.3投标文件解密时间:2026年2月27日上午09:30-10:30。逾时解密的投标文件将被确认为无效投标。解密完成后及时公布开标结果,投标人可登录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查看开标情况。
7.4开标地点:在线开标。(**公共**采购平台(阳光采购服务平台,下称采购平台)网址:http://www.****.cn)。
8. 异议及投诉的受理:
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任何违法及不公平内容有异议的,可以书面提出异议。如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可按相关规定进行投诉。
异议受理部门:****,
电话:020-****0841
地址:**市**大道501号
投诉受理部门:****
电话:020-****5524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阳光采购服务平台门户网站(http://www.****.cn/)、**国企阳光采购信息发布平台(http://ygcg.****.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om/)。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发布的文本为准。
10.联系方式
| 招标人:**** |
招标代理机构:**** |
| 地址:**市**大道501号 |
地址:**市**区**中路318号嘉业大厦22楼 |
| 邮编:510655 |
邮编:510000 |
| 联系人:杜工 |
联系人:杨工 |
| 电话:020-****0841 |
电话:192****5215 |
| 传真:/ |
传真:/ |
| 邮箱:/ |
邮箱:/ |
2026年2月6日
附件一:
被招标人书面拒绝投标的企业名单
| 序号 |
企业名称 |
时限 |
| 1 |
****集团有限公司 |
2025年8月14日-2026年8月13日 |
| 2 |
******公司 |
2025年8月21日-2026年8月20日 |
| 3 |
****公司 |
2025年10月28日-2026年10月27日 |
| 4 |
**睿****公司 |
2025年11月18日-2026年11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