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82号)、《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和《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 污染影响类》(生态环境部公告[2018]9号令)的要求,现将《****年产227.2万m2柔性ITO导电膜和覆铜ITO导电膜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全文本进行公开公示,广泛征求公众意见。公示内容如下:
一、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年产227.2万m2柔性ITO导电膜和覆铜ITO导电膜项目
建设地址:****示范区腾云路455号
建设内容:本项目属于**项目,构筑物为净化厂房、库房、办公用房等。项目年产1300万m2柔性ITO导电膜和97.2万m2覆铜ITO导电膜。项目主要原料为PET薄膜、PE保护膜和SiO2、Nb2O5、ITO、Cu、Cu/Ni合金等靶材;能源消耗主要为水、电;本项目产品为柔性ITO导电膜和覆铜ITO导电膜,均分单面镀膜和双面镀膜,生产工艺主要为PET膜检验、镀膜设备清理、增透膜和ITO膜镀、ITO膜老化、Cu膜和Cu/Ni合金膜镀制、产品检验、产品保护及分切、包装入库等。
二、建设单位基本信息
建设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示范区腾云路455号
联系人:薛中
电话:185****5806
邮箱:185********@139.com
三、验收检测单位基本信息
验收检测单位名称:******公司
单位地址:****示范区**路1365****科技园5号楼B区502室
联系人:申建营
电话:185****7867
邮箱:185********@139.com
四、验收结论
按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中所规定的验收不合格情形对该项目逐一对照核查,经认真核查,该项目各项污染物排放检测结果均达标,环境保护设施已按要求全落实,未发生重大变动,建设过程中未造成重大污染,验收检测报告不存在重大质量缺陷,验收合格。
五、公示起止时间
公示时间为20个工作日,自2026年2月6日至2026年3月12日止。公众可以通过电子邮件、写信、电话等方式对该项目环境保护工作提供出宝贵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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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