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团****公司****商铺
| **编号 | 交易方式 | 当前状态 | 报价开始时间 | 报价结束时间 |
| **** | 煤炭密封竞价采购 | 交易中 | 2026-02-07 16:42:26 | 2026-02-07 17:12:26 |
| 产品名称(别名) | 其他产品参数 | 交易数量(吨) | 起拍价(元/吨) | 拦标价(元/吨) |
| 西北神贸32 | 无 | 40000.00 |
| 交割地 | 交割方式 | 运输方式 | ||
| ****电厂 | 到厂交货 | 汽运 |
| 最小交易量(吨) | 最大交易量(吨) | 交易保证金类型 | 交易保证金金额(元) | 交易保证金支付截止时间加急标书代写 |
| 10000.00 | -- | 固定保证金 | 500000.00 | 2026-02-07 16:41:56 |
| 交货起止时间 | 货款支付比例 | 合同供方 | 其他信息* | ||||||||||||||||||||||||||
| 2026-02-10 ~ 2026-02-28 | 全额支付 | ****集团****公司**** |
交易公告
说明条款
5.数质量确认、价格调整及其他约定
5.1数量确认:以到厂过衡数量为准,如发生较大数量偏差,甲乙双方共同进行现场校验,以协商认可数量为准。 5.2质量检验:以到厂检验结果为结算依据。收到基低位发热量,以cal/g为计量单位,保留至个位数。全硫,以百分比为计量单位,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数。 5.3煤质奖罚标准:(以电厂化验结果为准) (1)全水:全水Mt≤8%,每超出0.1%扣除结算总量的0.4%。 (2)硫分(分段累计结算): 1.5%<硫St,d(%)≤1.7%时,每升高0.01%硫,扣0.4元/吨; 1.7%<硫St,d(%)≤1.9%时,每升高0.01%硫,扣0.6元/吨; 1.9%<硫St,d时,每升高0.01%硫,扣0.8元/吨,执行单批次结算,不计入加权平均值中。 (3)低位发热量(Qnet,ar)(分段累计结算): Qnet,ar>3200cal/g时,每升高1cal/g,奖励((合同成交价+2.2)/3200)元/吨; 3100cal/g<Qnet,ar≤3200cal/g,低位发热量每降低1cal/g,扣款((合同成交价+2.2)/3200)元/吨×1.5; 3000cal/g<Qnet,ar≤3100cal/g,低位发热量每降低1cal/g,扣款((合同成交价+2.2)/3200)元/吨×2; 2900cal/g<Qnet,ar≤3000cal/g,低位发热量每降低1cal/g,扣款((合同成交价+2.2)/3200)元/吨×4; 2800cal/g<Qnet,ar≤2900cal/g,低位发热量每降低1cal/g,扣款((合同成交价+2.2)/3200)元/吨×6; 2700cal/g<Qnet,ar≤2800cal/g,低位发热量每降低1cal/g,扣款((合同成交价+2.2)/3200)元/吨×8,执行单批次结算,不计入加权平均值中; 2600cal/g<Qnet,ar≤2700cal/g,低位发热量每降低1cal/g,扣款((合同成交价+2.2)/3200)元/吨×10,执行单批次结算,不计入加权平均值中; 机采样Qnet,ar≤2600cal/g时,单批次拒付,不计入加权平均值中。 5.4粒度要求D(mm):在接卸燃料煤中发现颗粒度不合格时,甲方终端****营销部、科技信息与生产技术部、****采购部)到现场共同核实后,确认粒度过细时,已卸车的,需求方有权拒付价款;未卸车的,需求方有权退货,因此产生的费用均由供应方承担。确认粒度超过50mm的大块时(非煤块),每发现一块,当车煤量扣减1吨,未卸车的,需求方要求退货,因此产生的费用均由供应方承担。 5.5煤泥:中煤中不允许掺有煤泥,如在接卸燃料煤时发现掺有煤泥,甲方终端****营销部、科技信息与生产技术部、****采购部)到现场共同核实后,确认已卸车的有煤泥时,已卸车的,需求方有权拒付价款;未卸车的,需求方有权退货,因此产生的费用均由供应方承担。 5.6供煤量:合同量的90%<供煤量<合同量的110%,按合同价结算,超出部分不予结算;合同期结束后,因甲方原因导致合同量达不到合同规定的最低量90%时:合同量的80%<供煤量≤合同量的90%,合同单价核减10元;合同量的70%<供煤量≤合同量的80%,合同单价核减20元;合同量的60%<供煤量≤合同量的70%,合同单价核减30元;合同量的30%<供煤量≤合同量的60%,合同单价核减40元。供煤量≤合同量的30%时,乙方有权不予结算本批次合同已供应的煤款。合同期结束后,因乙方原因导致甲方未完成合同约定的最低量90%,按实际完成量进行结算,不执行本条的考核条款。 5.7日供应量:乙方在中标后,2日内准备好商品煤,每日供应能力不少于2000吨,具体调运量按甲方终端用户每天下达的计划为准,如供应商连续3天未完成甲方终端用户下达的调运计划时,将3天未完成计划量按照20元/吨进行考核。如遇特殊情况不能执行甲方终端用户下达的调运计划量时,再下达计划2小时内通知甲方终端用户调运人员并提报纸质版申请,经甲方终端用户了解认可此申请情况后,取消下达调运计划,如甲方终端用户不认可申请情况,按未完成计划量执行。 5.8煤质要求:煤质要求均匀合格,甲方终端用户随时对运煤车各部位进行抽检,并采取手工采样化验热值的办法对外购煤实行煤质抽查,煤质抽查时发现有明显的掺假现象,视为掺假煤,每发现1车,扣除当车煤量的基础上再扣除200吨煤量不予结算的考核,同时当天入厂已采样的运煤车全部列为抽检对象进行抽检,不办理退货手续。 5.9如手工采样热值低于相对应机采样热值差小于或等于150大卡时,以机采样热值为准进行结算;当手工采样热值与相对应机采样热值差大于150大卡时,以机采样与手采样热值的算术平均值为准进行结算;当手工采样热值与相对应机采样热值差大于或等于700大卡时,视为掺假煤,扣除当批次100%的吨位数,扣除情况卖方在三个工作日内签字确认并履行相关手续,否则视为同意。如当日每批次对应的手采热值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手采热值时,以最低的一次为准。所有手采样的热值高于机采样时,都按机采样的热值进行结算。按合同条款被认定为单批次结算或拒付的,不执行此条款。 5.10如手工采样硫分高于相对应机采样硫分,且差值小于或等于0.2%时,以机采样硫分为准进行结算;当手工采样硫分与相对应机采样硫分差大于0.2%时,以机采样与手采样硫分的算术平均值为准进行结算;如当日每批次对应的手采硫分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手采硫分时,以最高的一次为准。所有手采样的硫分低于机采样时,都按机采样的硫分进行结算。按合同条款被认定为单批次结算,不执行此条款。 如同批次合同中出现2次上述情况时,甲方电厂有权单方面解除该供应商供应关系并核减合同单价20元不予结算。 5.11复样规定: (1)对甲方终端用户机采样的化验结果(热值、硫分)有疑异,乙方必须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写明所复样的编号、水分、氢值,经甲方终端用户分管领导、****采购部、发电运行部、生产技术部批准后方可复样,其他指标不允许复样,手采样只保留7天。 (2)对甲方终端用户机采样、手采样的热值、硫分如有疑义,只允许复查机采样、手采样的备查样(制样室3mm的备查样)。 (3)对甲方终端用户机采样化验指标有异议时,乙方应及时以书面形式提出,需在甲方终端用户化验指标公示3日内进行复检,超过3日不予复检,如因乙方未及时提出导致无法进行复检,甲方不承担责任。 (4****公司化验室于2023年12月1日通过中国****委员会(CNAS)认可,****实验室的硬件设施、检测能力和管理水平均达到了国际认可标准。****公司化验室进行复检,化验结果以****公司。 (5)复检样品时所产生的所有费用由需要复检样品的供应商承担。 (6)复样结果: ①热值:复样热值与原热值差超过90大卡,按复样结果结算,反之则按原化验结果结算。 ②硫分:机采样硫份小于1.5%,复样硫份与机采样硫份差值超过0.15%,按复样结果结算;反之则按原机采样化验结果结算。 ③硫分:1.5%≤机采样硫份≤4%之间,复样硫份与机采样硫份差值超过0.25%,按复样结果结算;反之按原机采样化验结果结算。 5.12自送车型要求: 供应商在合同中标后,自送车型要求为侧翻式半挂车运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