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
你单位报送的《****政府关于呈报审批**县龙舟坪镇2026年农村基础设施改造提升以工代赈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代项目建议书)的函》及有关附件已收悉,经审查,同意该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方案,现就有关内容批复如下:
一、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县龙舟坪镇2026年农村基础设施改造提升以工代赈项目。
项目代码:****。
二、项目建设地点
**县龙舟坪镇郑家榜村。
三、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该项目建设是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促进城乡融合发展的关键举措。通过拓宽就业渠道,精准落实以工代赈政策,有效满足群众就近就业需求,筑牢防返贫根基。同时,项目着力破解区域交通瓶颈,显著提升路网通行能力和安全性,为乡村**提供坚实支撑。因此,该项目的建设是必要的。
四、建设内容及规模
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扩宽3米道路长6.3公里,**挡土墙1027立方米,**蓄水池1口。同时,落实《政府投资项目应用磷石膏产品实施办法》相关要求。
五、项目投资概算及资金来源
该项目估算总投资428.38万元,资金来源为申请以工代赈资金390万元,地方配套资金38.38万元。
六、建设工期
该项目计划建设工期10个月,2026年3月开工建设,2026年12月完工。
七、招投标方案
按照《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和《国家以工代赈管理办法》等有关要求,同意该工程对勘察、设计、建筑工程、安装工程、监理、主要设备及重要材料不采用招标方式。该项目群众务工组织方式采用村民自建,劳务组织模式采取“乡镇政府+******社(村民理事会)+当地群众”。
八、以工代赈相关要求
根据《国家以工代赈管理办法》《以工代赈中央专项投资项目实施指南(2025年版)》等文件精神,在保证工程质量的前提下,按照“能用人工尽量不用机械,能组织当地群众****施工队伍”的原则,组织当地农村劳动力、城镇低收入人口和就业困难群体等参与务工,优先吸纳外资外贸相关企业失业返乡人员、返乡农民工、家庭经济困难高校毕业生、未就业退役军人和脱贫人口(含易地搬迁脱贫人口)、防止返贫监测对象等重点群体参与工程项目建设,赈济模式采取“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劳务报酬发放+就业技能培训+公益性岗位设置”。
规范签订施工合同、群众务工合同,将组织群众务工和及时足额发放劳务报酬等相关事宜作为专门条款列入合同;全面组织务工培训,采取“培训+上岗”等方式,利用项目施工场地、机械设备等开展培训,做到参与务工的当地群众应培尽培;及时足额发放劳务报酬,建立劳务报酬发放台账,建设期间带动务工122人,发放劳务报酬178.74万元,发放劳务报酬占以工代赈资金的比例为45.83%,并尽可能提高比例。
附件:1.项目招投标意见表
2.工程投资估算汇总表
长阳土****改革局
2026年1月23日
附件1:
项目招投标意见表
项目名称:**县龙舟坪镇2026年农村基础设施改造提升以工代赈项目
| 招标范围 | 招标组织形式 | 招标方式 | 不采用招标 方式 | 备注 | ||||
| 全部招标 | 部分招标 | 自行 招标 | 委托 招标 | 公开招标 | 邀请 招标 | |||
| 勘察 | √ | |||||||
| 设计 | √ | |||||||
| 建筑工程 | √ | |||||||
| 安装工程 | √ | |||||||
| 监理 | √ | |||||||
| 主要设备 | √ | |||||||
| 重要材料 | √ | |||||||
| 其他 | √ | |||||||
| 核准意见说明: 请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的规定,开展招投标活动。项目单位在招标活动中,如对核准的招标范围、招标组织形式、招标方式等内容做出改变,应向我局报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办理核准手续。 审批部门盖章 2026年1月23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