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 ****控制中心建设项目 已由 **市****委员会 以 **发改﹝2021﹞106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
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资金和地方财政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代建单位为:****碚区****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2.1 建设地点: **组团I标准分区I22-01部分地块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 项目总用地面积约13927㎡(约20.9亩),总建筑面积约18643㎡,其中:业务用房面积约5236㎡、实验用房面积约4858㎡、****指挥中心面积约4822㎡、门卫及消防控制室约56㎡;地下车库(含设备用房)约3671㎡。建设内容包括:实验用房、业务用房、保障用房、****中心、医废储存区域。
注:****控制中心建设项目目前已完成部分工作内容的施工,本次招标的标的为剩余未实施工程。
2.3 本次招标项目合同估算金额: 约4600万元
2.4 招标范围:****控制中心建设项目剩余未实施工程,包括但不限于:建筑、结构、给排水、电气、暖通、绿建、节能、消防、电梯、集中空调风管机、分体式空调、绿化景观、海绵城市、装饰装修、综合管网、附属设施及综合业务大厅、学术报告厅、****中心大厅精装等施工图图示所有内容。具体范围详见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若施工图与工程量清单不一致时,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对已完成工程界面及界面状态,由各投标人务必全面踏勘现场予以核实。各投标人参与投标即视为认可第四章合同条款附件3《****控制中心建设项目已完工程界面》载明的已完成工程界面及界面状态,投标人无权在中标后再就已完工程界面提出异议和(或)要求增加费用。
2.5 工期要求: 150日历天。
缺陷责任期要求: 24个月
2.6 标段划分(如有): /
2.7 其他
2.7.1 本次招标中标人应按190516.55元(大写:壹拾玖万零伍佰壹拾陆元伍角伍分)收购现场剩余材料(加气砼、多孔砖、条板、红砖、空心砖)。收购金额包含在投标总价中,最终按招标文件及合同约定在工程进度款中扣除。
投标人务必认真全面踏勘现场,对现场留存的剩余材料是否存在安全隐患以及是否满足使用要求进行全面评估,并按招标文件要求无条件收购和接收现场留存的剩余材料,后续因现场留存的剩余材料引起的安全、质量等风险及可能存在的使用缺陷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和负责,招标人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2.7.2 请各投标人对前期已施工部分进行自主评估。除已完工的地基基础工程及已完工的主体工程外,****工程部分需整改的,中标人应承担整改义务和整改费用,整改费用由各投标人自行考虑在投标报价中。除已完工的地基基础工程及已完工的主体工程外,中****工程部分存在质量问题以及质量瑕疵为由向招标人主张增加费用和(或)索赔。
风险提示:各投标人****工程部分可能涉及的整改风险,投标报价时应结合整改方案充分考虑已施工工程可能发生的整改费用及其对工期的影响,中标人不得因已施工工程的整改提出费用增加和(或)工期顺延。
2.7.3 中标人须配合招标人办****控制中心建设项目(含前期已建设完成工程及本次招标工程)的所有建设手续。在招标人提供已完工的地基基础工程及已完工的主体工程施工质量检测合格报告或验收报告后,中标人须与招标人完成整体工程的竣工验收,中标人不得以已施工部分工程资料不完善而拒绝承担已施工部分的验收责任,并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承担整体工程的验收责任。
2.7.4 本次招标的工程为未完工程,前期已完工的地基基础工程及已完工的主体工程质量以招标人 委托的第三方检测单位出具的质量检测报告或验收报告为准。除已完工的地基基础工程及已完工的主体 工程外,中标人应对本项目其余全部工程承担质量、安全责任。中标人应负责办理本项目全部工程竣工验收手续。
3.1 ****政府采购工程:是
3.2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是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实施方式:本项目以合同分包形式面向中小企业,分包给中小企业的合同份额需达到 40% 以上。4.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4.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
4.1.2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业绩、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4.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招 标 人: | ****;代建单位:****碚区****公司 | 代理机构: | **** |
| 地 址: | ****碚区冯时行路286号 | 地 址: | **市两江新区翠云街道云柏路2号7层 |
| 邮 编: | 400700 | 邮 编: | 401122 |
| 项目负责人: | 刘老师 | 项目负责人: | 王老师 |
| 电 话: | 023-****3266 | 电 话: | 023-****6023 |
| 传 真: | 传 真: | ||
|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
| 账 号: | 账 号: | ||
| 监督部门: | **区****管理局 | ||
| 电 话: | 023-****2621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