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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区****委员会及村民:
根据《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规范》(林资规〔2021〕5号)的规定,现将**区团溪镇五龙村农产品仓储物流平台拟使用林地情况公示如下:
一、拟使用林地申请人
**区****委员会。
二、拟使用林地地点
拟使用林地位于**市**区团溪镇五龙村(林地小班号详见一览表,四至范围详见红线图)。
三、拟使用林地用途及期限
用途:室外堆场及配套设施、厂房。
期限:永久使用。
四、拟使用林地情况
(一)拟使用林地范围
**市**区团溪镇五龙村集体林地。
(二)拟使用林地林木权属
林地所有权为集体,林地使用权、林木所有权、林木使用权均为个人,林地面积1.5279公顷,无林木蓄积。
(三)拟使用林地地类
一般灌木林地面积1.5279公顷,无林木蓄积。
(四)拟使用林地类型和林种:
使用林地类型:经济林林地面积1.3853公顷,无林木蓄积;能源林林地面积0.1426公顷,无林木蓄积。
林种:经济林面积1.3853公顷,无林木蓄积;能源林面积0.1426公顷,无林木蓄积。
(五)森林类别:一般商品林面积1.5279公顷,无林木蓄积。
(六)林地保护等级:Ⅳ级保护林地面积1.5279公顷,无林木蓄积。
(七)拟使用林地面积和蓄积
面积:1.5279公顷,无林木蓄积。
五、公示期限:2026年2月9日至2026年2月13日。
项目拟使用林地范围内的林地林木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及其他权利人,依法享有获得相关补偿的权利。对拟使用林地如有异议,请于2026年2月13日前向我局反映。公示期间如没有接到反映,则视为无异议。
联系人:罗应松;联系电话:139****6344。
2026年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