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采购条件
****就****楼宇亮化项目进行公开询价。本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
2.询价内容
| 序号 |
项目名称 |
规格型号 |
计量单位 |
采购数量 |
工期 |
交付地点 |
备注 |
| 1 |
楼宇亮化项目 |
线条灯 |
米 |
116 |
2天 |
**** |
2.1项目内容为:********公司)为提升企业形象,突显公司楼宇夜间轮廓,****中心(南侧立面)及办公楼(北侧立侧)实施楼宇亮化工程。施工采用具备节能、耐用、易维护的 LED 室外照明线条灯。
2.2潜在供应商能够根据采购人委托事项,提供施工预算、工程量清单、设计变更文件等,并对所提供的设计文件准确性负责。
3.报价人资格要求
3.1报价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需取得一般纳税人资格,并能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3.2履约信用:不接受以下情形之一的供应商报名:
①发生拉拢、腐****集团****公司****公司出资设立的企业。下同)党员、干部和职工的行为,致****集团有限公司党员、干部和职工发生违反“八项规定”精神、违反“四风”纪律要求以及其他违法违纪问题,受到党纪处理、企业纪律处分或司法处罚且仍在处理期的供应商(包括该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涉案行为人)。
②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址:zxgk.****.cn/shixi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③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4.报价方式
4.1获取方式:联系经办人获取。
4.2公告时间:2026年2月6日至2026年2月10日。
4.3报价截止时间:2026年2月10日16:00时前,将填写完整的《报价单》加盖公章,邮寄**省****区铁院路12号****。加急标书代写
4.4报价人递交报价资料须包含以下材料,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在递交上述文件时,****公司公章,如有任何疑问,****公司进行联系。
4.5未按要求填报《报价单》、提供报价资料和未按规定时间递交报价文件的,报价无效。
5.报价要求
5.1 报价人必须严格以该询价公告附件的《报价单》进行和填报,不能随意变动或删减格式,必填栏目不能为空,必须每项报价,填报复核无误后加盖公章,未在规定时间前报价,视同无效报价。
5.2 采用最低价格入选的方法进行评审,以单份《报价单》合计金额作为报价。报价人一次报出不得更改的价格,同一报价人如果出现同一报价清单多次报价,不论价格是否更改,均视为无效报价。
5.3由于未按照上述要求报价,或未在规定时间**行报价,导致我方接收时间超出“报价截止时间”,造成报价不成功的责任由报价人自行承担。加急标书代写
5.4采购结果未达到采购预期目标,采购人有权重新组织采购。
5.5如报价人参与本次采购活动并报价,则视为默认同意以上报价相关要求。
6.联系方式
采购人:****
详细地址:**省**市**区铁院路12号
项目联系人:赵先生
电话:0310-****502
本次公开询价采购公告在中国铁路95306网国铁采购平台(https://cg.****.cn)媒介上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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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