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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财政局、自然**局、****中心:
你们报送的《关于呈请审定**市2026年度土地储备计划的请示》(晋自然资〔2026〕60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你们提出的2026年度土地储备计划,请你们依照上级相关法律法规,具体负责组织实施。
二、各相关部门要严格按照年度土地储备计划,各司其职,通力配合,协同推进土地收储各项工作,确保年度土地储备计划圆满完成。
三、市财政部门要加强对土地收储资金的监管,提高土地收储资金使用效率,切实降低土地收储成本。
四、在计划实施过程中,如因政策变化、市场调控、规划修改等原因需对储备计划进行调整或补充的,应及时提出****市政府批准。
此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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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