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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
你镇《关于提请批准**市东石镇大**村村庄规划修编(2025—2035)的请示》(晋东政〔2026〕2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市东石镇大**村村庄规划修编(2025—2035年)》用地布局基本合理,功能分区相对明确,规划内容、深度符合国家相关规范性文件要求,已按程序完成专家技术审查及村民代表大会决议等法定流程,能够对大**村村庄发展建设起到较好的指导、控制作用,决定予以批准实施。
二、同意大**村村庄规划定位为:集商贸文化、生产、生态休闲等功能于一体的厦漳泉城市联盟沿线旅游休闲驿站。
三、同意规划方案提出的村庄建设规划,确定大**村村庄规划总体空间结构为“一心、三区”,“一心”****中心;“三区”指生态居住区、现代农业观光体验区、产业发展区。
四、你镇应做好村庄总体发展建设工作,着力于构建村庄新格局,完善村庄的各项基础设施及道路交通组织,发展过程中注意与市区发展、周边区域发展相衔接,构建优势互补、互联互通区域基础设施发展格局,******局、农业农村局等相关部门要做好技术指导及督查工作。
五、你镇应根据大**村的特点,坚持因地制宜,加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科学把握乡村发展的差异性,合理确定整治提升目标任务,重点解决农民群众最迫切、最现实的问题。
六、你镇、大**村应加强规划的宣传与引导,调动村民参与村庄建设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并逐步改变村民居住理念,做好规划实施的监管工作,确保规划落到实处。
七、经批准的规划具有法律效力,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应严格遵守,不得擅自改变,如确需调整或修改,应按法定程序呈报审批。
此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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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