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服务中心项目-菁英公寓已由**市****委员会以**市企业投资备案证(项目代码:****)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市**区国有****集团有限公司,项目管理单位为****,建设资金来自业主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精装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标书代写
2.1 建设地点:两江新区大石坝组团E标准分区E15-1-2地块。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本项目建筑面积约9609.51㎡,装修区域为1~14层。
2.3 本次招标项目合同估算金额:约926万元。
2.4 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示范围内的天地墙装饰、厨房卫生间整体装饰、水电安装、灯具安装、室内套装门、消防局部改造、智能化系统工程等,具体详见施工设计图及工程量清单,施工设计图和工程量清单不一致时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2.5 工期要求:100日历天
缺陷责任期要求:24个月
2.6 标段划分(如有):/
2.7 其他:/
3.1 ****政府采购工程: √否
4.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4.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和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4.1.2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业绩、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4.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成员单位(含牵头单位)不超过2家,联合体牵头人应为负责建筑装修装饰施工的单位;
(2)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能力;共同投标协议约定同专业分工由两个及以上单位共同承担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联合体各成员单位的职责分工。
(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
| 招 标 人: | **** | 代理机构: | **** |
| 地 址: | **市两江新****中心2期3号楼13楼 | 地 址: | **市**区**大道15****中心9楼 |
| 邮 编: | 邮 编: | ||
| 项目负责人: | 傅老师 | 项目负责人: | 李老师 |
| 电 话: | 023-****3563 | 电 话: | 023-****2090 |
| 传 真: | 传 真: | ||
|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
| 账 号: | 账 号: | ||
| 监督部门: | **市**区****管理局 | ||
| 电 话: | 023-****382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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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中心项目-菁英公寓(精装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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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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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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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保证金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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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所****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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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分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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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90********307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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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所****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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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公司**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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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100********0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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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所****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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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岗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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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420****12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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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所****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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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银行**上清寺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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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1********20022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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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所****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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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坡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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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69********0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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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所****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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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公司重****分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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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2********008********03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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