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然**部关于印发的通知》(自然资规〔2023〕1号)《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国土**部39号令)《******厅关于印发(闽国土资综〔2006〕272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规定,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拍卖出让平**大隙山**建筑用花岗岩矿自然**资产组合包。现将有关情况公布如下:
一、竞得人
名称:****
住所:**省平**小溪镇高南村顶溪2号
二、成交时间、地点
时间:2026年2月6日
地点:****交易中心
三、成交资产组合包基本情况
(一)平**大隙山**建筑用花岗岩矿采矿权
1.地理位置:****园区;
2.开采矿种:建筑用花岗岩矿(机制砂用);
3.**面积:0.1849平方公里,**范围拐点坐标(大地2000坐标系):
| 拐点序号 | X坐标 | Y坐标 |
| 1 | ****576.8 | ****9633.21 |
| 2 | ****521.8 | ****9888.21 |
| 3 | ****065.8 | ****9938.21 |
| 4 | ****094.8 | ****9419.21 |
4.**储量:评估可采储量905.18万立方米;
5.开采标高:+252米至+70米;
6.开采规模:95万m3/年;
7.出让年限:10年(自采矿许可证颁发之日起算)。
(二)采矿用地
1.地块名称:黄井大隙山01地块
2.出让面积:18.4947公顷(约277.42亩)
(三)工业用地
1.地块名称:黄井大隙山02地块
2.出让面积:3.2912公顷(约49.37亩)
(四)剥离盖层剩余砂土**
总方量:185.34万m3
四、资产组合包成交价格及缴纳时间、方式
组合包成交价:14600万元,其中:采矿权4818万元, 采矿用地4818万元, 工业用地876万元,剥离盖层剩余砂土**4088万元。
缴纳时间:《采矿权出让合同》等相关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
缴纳方式:一次性支付
五、相关合同签订及申请办理矿业权登记的时限
成交结果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竞得人须在公示结束后持《成交确认书》等文书到****办理《采矿权出让合同》等相关合同签订事宜。采矿权登记的时限在《采矿权出让合同》中约定。
六、对公示内容提出异议的方式及途径
公示时间:2026年2月6日至2026年2月27日
如对本公示内容有异议,异议人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方式向****提出。
七、应当公示的其他内容
本******厅网站阳光矿政系统、****政府网站同时发布。
****
2026年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