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密炼车间生产线配套设备采购(二次)评审结果公示
****受****的委托,对****密炼车间生产线配套设备采购(二次)进行公开招标,按规定程序进行了公告、开标、评标,****委员会的评审,现对中标候选人公示如下如下: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密炼车间生产线配套设备采购(二次)
项目编号:****
二、招标公告媒体及日期:
公告媒体:《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及《****集团电子招标采购平台》
公告日期:2026年1月16日
三、招标范围:
| 包号 | 序号 | 名称 | 简要描述 | 单位 | 数量 | 最高限价(万元) |
| A | 1 | 密炼生产线 | 本次为新增扩建生产线,实现特种胶料、特种材料及特殊性能胶号的生产。该装置满足190密炼机主机生产混炼胶对炭黑、粉料、油料、胶料的输送、储存、配料、称量和投料及除尘的要求,实现与密炼机主机的联动控制 | 1 | 套 | 746 |
| B | 1 | CO催化燃烧设备 | 1.规格型号:45000m3/h 2.平台承重:>20吨 3.废气源:树脂废气 | 1 | 台 | 53 |
评标日期:2026年2月6日上午9时00分
评标地点:****东楼三楼307室
评分办法:综合评分法
评标结果:A包废标。
注:B包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三家,流标。
五、公示发布媒介及公示期
本公示于2026年2月6日发布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及《****集团电子招标采购平台》发布。
公示截止时间为:2026年2月9日
六、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1、各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中标候选人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包括电子文件)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异议书应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或者采用电子文件的方式递交到招标公告中载明的电子邮箱,并以异议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异议将不予受理。
2、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异议人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
(二)被异议人名称;
(三)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四)相关请求及主张;
(五)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书面异议材料必须符合上述要求,且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否则不予接收。
3、异议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不予接收:
(一)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二)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
(三)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4、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进行虚假、恶意异议,干扰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
5、对于提供虚假材料,以异议为名谋取中标或恶意异议扰乱招标工作秩序的,将报请监管部门处理。
6、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本评标结果即为确定中标人的依据。
七、对本公示提出询问或异议的,请按照以下方式进行联系:
招标人:****
地址:赵杰
联系人:155****1896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省**市**区**大道47号(**大道与体育路交叉口东100米**)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王鹏0375-****705 张安 0375-****568
邮箱:****@163.com
财务:0375-****620
八、监督单位:
招标人监督部门:0375- ****866
****集团审计部:0375-****0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