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发挥国有资本的引导作用和放大效应,带动更多社会资本投资**县实体经济,促进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根据《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条例》(国令第762号)和《政府投资基金暂行管理办法》(财预〔2015〕210号)相关规定等文件精神,拟设立**县宏瑞股权投资基金。现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遴选基金管理人,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金概况
(一)基金名称
**县宏瑞股权投资基金。
(二)基金组织形式
有限合伙制。
(三)基金规模
总规模20亿元(首期实缴1亿元),后续实缴进度依照具体项目需求缴款。
(四)基金期限
基金存续期10年,其中投资期8年,退出期2年。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可**2年。
(五)投资方向
主要投资**县区域内或拟引进**县的符合下列县域产业发展方向的企业:天然气、新材料、钾盐钾肥、新型储能、精细硫化工及农文旅等产业方向。
(六)管理费
投资期年管理费率不高于实缴出资总额的1.5%,具体以双方签订的协议、合同为准。
(七)收入分配方式
基金经营期限内取得的现金收入等收益,按照“先回本后分利”“先有限合伙人,后普通合伙人”的原则**序进行分配。按照上述原则及达到基**槛收益分配后,基金财产若仍有剩余,则按2:8的比例在基金管理人和出资人间进行分配。
(八)投资决策
基金设****委员会,负责对项目的投资及退出事项做出决策,****委员会的决策为基金的最终决策。由5名委员组成,有限合伙人委派2人,管理人委派3人。****委员会采取一人一票制,所有表决事****委员会委员表决通过方可执行。
(九)基金资产托管
基金管理人根据管理需要,应当选择在中****银行对基金资产进行托管。
(十)投资退出
根据投资方式,可以通过境内外首次公开募股上市、上市公司增发并购、协议转让、回购转让等方式退出,具体以双方签订的协议、合同为准。
二、申报条件
(一)注册资本实缴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
(二)在中华人民**国大陆内依法设立,且按相关规定在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委托的机构登记备案。
(三)未被中****协会列为异常机构,不存在不良诚信记录,管理机构及其工作****机关****机关处罚的记录。
(四)具备相匹配的产业投资管理经验:
1.累计管理股权投资基金实缴规模不低于10亿元;
2.申报机构或管理团队有不少于1个(含)投资成功案例(收回本金并取得投资收益);
3.申报机构或管理团队在**县宏瑞股权投资基金投资方向领域中有不少于1个(含)投资项目;
(五)不存在《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条例》(国令第762号)和《政府投资基金暂行管理办法》(财预〔2015〕210号)规定的禁止情形。
三、遴选流程
(一)发布遴选公告
****政府门户网站等渠道发布遴选公告。
(二)报名并领取遴选文件
符合申报条件的申报机构按公告要求报名并领取遴选文件。
(三)递交遴选材料
申报机构按公告及遴选文件要求递交材料。
(四)书面评审
****小组对按要求申报且递交遴选文件的申报机构进行集中书面评审并打分。评分指标包括基本资质、投资能力、管理能力、项目储备等。
(五)真实性核查
对评分排名第一位的申报机构开展真实性核查,若核查中发现申报材料存在弄虚作假,或其他重大问题的,取消申报资格,并对排名后一位的申报机构开展核查,直至确定拟中选方。
(六)遴选结果公示
****政府门户网站对拟中选方进行公示,公示期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进入下一环节。
(七)发送中选通知函
向中选方发送中选通知函。【注:申报机构最终是否中选,以收到中选通知函为准】
四、领取遴选文件
请有意参加的申报机构在2026年2月12日17:00前,将介绍信(内容包括项目名称、申报机构名称、法定代表人姓名、经办人姓名、经办人联系电话及电子邮箱)、营业执照(正本加盖公章)扫描发送至邮箱****@qq.com进行报名。经遴选人工作人员审核通过后,将于2026年2月13日17:00统一将遴选文件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给报名的申报机构。申报机构应在报名时间内提交报名资料,逾期提交作无效处理。
五、递交遴选材料
(一)请于2026年2月27日17:00前根据遴选文件递交申报材料并提供其认为重要的其他材料(简称“遴选材料”,下同),可自行选择现场递交或邮寄递交,过期将不接受任何单位的遴选材料。联系地址:**省**市**县**街道多宝寺路40号4楼5号,联系人:杨云怡,联系电话:182****8073。标书代写
(二)申报机构应根据本公告及遴选文件编制遴选材料。所有遴选材料应真实、全面、准确,不得虚报、漏报、选择性填报。遴选材料中各类数据的基准日为2025年12月31日。
(三)申报机构的遴选材料纸质版应提交壹正本壹副本,正副本封面及骑缝盖章,内件在规定签章处盖章(并/或签字),分册密封,封面标注正本、副本字样。同时提交遴选材料电子文档壹份(电子文档保存介质使用U盘,电子文档应为盖章后申报文件正本扫描件)。
(四)投诉电话。宣****服务中心,电话0818-****328。
六、其他事项
(一)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加。
(二)遴选材料递交后原则上不接受补充或更改。申报机构一经提交遴选材料,视为认同并接受本公告及遴选文件提出的全部要求。
(三)遴选人承诺对接收的遴选材料保密,除非该等材料或信息属于可公开获取的信息或因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而必须披露的信息。
(四)遴选人对各申报机构提交的遴选材料及按要求提交的补充材料,均不予退回;对未进入下一环节或未中选的申报机构不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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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