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市土左旗台阁牧镇霍寨村110国道北碧水蓝山住宅小区14套资产(1处地下车位,13处商铺)

发布时间: 2026年02月06日
摘要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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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土左旗台阁牧镇霍寨村110国道北碧水**住宅小区14套资产(1处地下车位,13处商铺)
挂牌价 面议
保证金 0元
租赁面积16799.75m2
承租押金以正式挂牌公告为准
租金支付方式以正式挂牌公告为准
报名开始时间:2026-02-06 09:00:00
报名截止时间:2026-02-12 17:00:00 标书代写

项目名称 **市土左旗台阁牧镇霍寨村110国道北碧水**住宅小区14套资产(1处地下车位,13处商铺)出租询价
项目编号 **** 产权子类型 房产
挂牌起始日期 2026-02-06 挂牌截止日期 2026-02-12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终结。

标的
概况

房产

标的坐落 **市土左旗台阁牧镇霍寨村110国道北碧水**住宅小区
基本属性 房产类型 商业用房 使用期限 以实际情况为准
租赁建筑面积约(㎡) 共16799.75(1处地下车位,13处商铺) 租赁土地面积约(㎡) 以实际情况为准
租金支付方式 以正式挂牌公告为准 承租押金 以正式挂牌公告为准
资产情况 详见资产清单
租金底价(元)
面议
出租方情况 基本情况

出租方名称:****

联系人:池会

联系电话:156****7736

出租方承诺

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出租询价是转让方真实意愿表示,出租资产权属清晰,转让方依法可对其出租,且不存在任何的限制,股交中心及承租方如发现转让方出租资产存在权属不清或者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出租的其他情形,承租方有权拒绝租赁。

2、转让方所提交的询价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3、转让方在询价过程中,遵守法****中心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转让方义务。

4、如果由于转让方提供资料存在瑕疵而未在询价公告中披露的原因,致使标的后续无法正式挂牌等情形,转让方愿意承担全部责任;

5、若通过本次询价征集到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转让方履行决策程序后,****中心办理后续挂牌手续,否则,****中心损失;

转让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中心及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转让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赔偿责任。


特别
告知


1、公告期内拟了解项目信息、进行项目尽调等意向的客户,****交易中心进行报名登记,信息公告结束后,出租方组织与意向客户签订保密协议等相关法律文书并根据意向方要求,配合开展项目尽调等工作。

2、本信息公告只限于征集意向洽谈客户,不构成最终成交意向,项目最终转让价格及其他相关交易条件以后期正式交易公告或出租方书面通知为准。



交易
条件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以正式挂牌公告为准

承租方资格条件
标的交割 以正式挂牌公告为准

与交易相关的其他条件

1、股交中心仅就转让方提交的《询价信息发布申请书》内容进行信息公告,公****中心的观点和立场。股交中心对转让标的现状、可回收性或收益不作任何明示、暗示的声明或保证,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2、标的实际情况以最终交易项目正式挂牌时信息公告披露内容为准。

3、意向承租方也可在询价期间与出租方咨询询价项目详细情况,并进行租赁价格初步磋商。

4、参与询价的意向承租方须在询价公告期间提交《询价受让申请书》及附件材料并进行报价。

5、意向承租方应按询价公告要求交纳****中心指定账户,待正式挂牌报名并通过资格审核时,询价保证金转为交易保证金等额部分。

6、采用货币资金租赁标的的意向承租方优先于采用资产置换形式租赁标的意向承租方。

7、如意向承租方以资产置换的形式进行交易,****中心提交询价受让登记申请时,明确此种结算方式,未明确的,视为采取货币资金租赁。

8、意向承租方需承诺符合公告中对承租方资格条件的要求,如不符合资格条件要求,出租方有权在租赁合同签署前取消交易,由此带来的相关法律及经济责任由承租方承担。

9、承租方支付的押金,在《租赁合同》履约期满后或租赁合同提前终止时,如承租方全面履行了租赁合同约定,则出租方将押金退还至承租方指定账户;如承租方未能履行《租赁合同》约定,存在应当支付违约金或承担赔偿责任情形时,出租方相应扣减或不予退还押金。

10、本次询价项目由出租方确定标的挂牌租赁价格进行项目正式挂牌并确定最终承租方。本次询价标的具体租赁价格及其他相关交易条件以交易项目正式挂牌时信息公告为准。

11、项目询价期间,如出租方已作出有效决议发布正式交易公告,询价公告同步终结。

12、意向承租方须亲自勘验标的,标的状况以勘验时的实际情况为准。自愿承担标的存在的瑕疵。

13、意向承租方须在对标的状况及租赁风险进行充分调查研判后,按照信息****中心提出承租申请。意向承租方一旦提交报名申请,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标的的全部现状与瑕疵,自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同时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或标的有瑕疵、租赁合同条款存在问题、信息公告面积与实际租赁面积存在误差等为由拒绝履行相应承租义务,否则视为违约,利益受损方将有权按照约定处置保证金或按实际损失追究相关责任。

14、对承租房屋的使用(经营)要求:承租方应按照房屋的使用性质合理使用该房屋及其设施、设备。如因承租方使用不当造成该房屋及设施、设备损坏的,承租方负责修复或者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同时标的内不得存放危险化学用品,不可从事国家法律禁止的活动等。

15、承租房屋的维修要求:在租赁期间,承租方自行负责房屋的修缮、设备设施维修改造等,并承担相应费用。

16、承租房屋的改善要求:承租方不得随意改变房屋的承重结构、设施,如需改变该房屋的内部结构或设置时,需征得出租方书面同意后方可施工,所需投资由承租方承担。

17、转租的要求:承租方在房屋租赁期间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不得将房屋整体或部分以任何方式进行转租、转包、转借,否则出租方有权没收全部押金并无条件收回房屋。

18、标的交付日之前产生的电、燃气、采暖、物业等费用由持有方承担,标的交付日后所产生的费用由承租方承担。租赁期间标的出现因非不可抗力等情况造成出租方或第三人人身财产损失的,由承租人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送达费、差旅费、执行费、邮寄费等全部费用)。

19、承租方在标的租赁期间须严格按照有关部门的要求执行防火安全、门前三包、综合治理及安全保卫等工作,并服从出租方监督检查,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由承租方承担。


交易报名 报名时间 2026-02-06 09:00:00 至 2026-02-12 17:00:00
报名手续 详见附件
保证金 金额0.00元
服务费 0元
附件下载标书代写

联系
方式
咨询联系人 周经理
咨询电话 0471-****086
咨询时间 工作日9:00-18:00
咨询地址 ****市**区**东大街银联大厦13层

附件(1)
招标进度跟踪
2026-02-06
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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