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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日期:2026-02-06
| 项目名称 | **市**区杏花医疗CT室 | ||
| 建设地点 | **省**市**市江田镇溪山北路126,126-1号。 | 占地面积 (平方米) | 100 |
| 建设单位 | **** | 法定代表人 | 陈銮 |
| 联系人 | 陈銮 | 联系电话 | 135****0319 |
| 项目投资(万元) | 10 | 环保投资(万元) | 1 |
| 拟投入生产运营日期 | 2026-02-06 | ||
| 建设性质 | ** | ||
| 备案依据 | 该项目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属于第172 核技术利用建设项目项中销售Ⅰ类、Ⅱ类、Ⅲ类、Ⅳ类、Ⅴ类放射源的;使用Ⅳ类、Ⅴ类放射源的;医疗机构使用植入治疗用放射性粒子源的;销售非密封放射性物质的;销售Ⅱ类射线装置的;生产、销售、使用Ⅲ类射线装置的。 | ||
| 建设内容及规模 | 新增1台口腔颌面锥形束计算机体层摄影设备Ⅲ类射线装置使用。 | ||
| 主要环境影响 | 采取的环保措施及排放去向 | ||
| 辐射环境影响 | 环保措施: 辐射防护措施 机房墙体、门窗均按辐射防护标准设计施工,采用铅板等屏蔽材料,确保周围环境辐射水平符合国家标准。配备铅衣、铅围裙、铅帽、铅围脖等个人防护用品,为操作人员和受检者提供防护。安装辐射剂量报警仪,实时监测机房内辐射水平,异常时及时报警。为操作人员配备个人剂量计,定期检测个人累积辐射剂量,建立健康档案。本项目无放射性废水、废气产生,日常产生的少量医疗废物(如一次性耗材、手套等),按医疗废物管理规范分类收集,交由有资质的医疗废物处置单位统一清运处置。 | ||
| 承诺:**** 陈銮承诺所填写各项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建设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如存在弄虚作假、隐瞒欺骗等情况及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由 ****, 陈銮 承担全部责任。 | |||
| 备案回执:该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已经完成备案,备案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