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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911********910200P | 建设单位法人:张吉民 |
| 段韶青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河** |
| **省河**僧楼镇小张村 |
| ****球团生产项目 | 项目代码:**** |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20_058-炼铁、球团、烧结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3110-C3110-炼铁 |
| 建设地点: | **省**市河** ****开发区 |
| 经度:110.76296 纬度: 35.70708 | ****机关:运****管理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0-09-15 |
| 运审管审函〔2020〕180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911********910200P002P |
| 2022-01-13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30000 |
| 4542.8 | 运营单位名称:**** |
| 911********910200P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
| 911********910200P | 验收监测单位:**任兴****公司 |
| ****0882MA0KNX3L1M | 竣工时间:2025-11-10 |
| 2025-11-15 | 调试结束时间:2026-05-15 |
| 2026-01-08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6-02-05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xhdgt.com/news/info/398.html |
| ** | 实际建设情况:** |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年产球团矿130万吨 | 实际建设情况:年产球团矿130万吨 |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1、无铁精矿烘干系统。 2、成品球团在成品库暂存后由管状带式****公司主厂区高炉原料场内或外售。 3、焙烧回转窑点火器****公司转炉煤气。 | 实际建设情况:1、建设铁精矿烘干系统。设置一套点火器与烘干机系统,以高炉和转炉混合煤气为燃料,为烘干机提供热源,实现铁精矿的烘干处理。 2、成品球团矿由缓冲仓直接装车或由管带机运至成品库暂存,成品球团由新****公司主厂区高炉原料场内或外售。 3、铁精矿烘干机点火器和焙烧回转窑点火器****公司高炉和转炉混合煤气。 |
| 1、为降低原料水分,提高生球质量。 2、根据实际建设情况调整。 3、根据实际建设情况调整。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废气:1、1个膨润土仓顶、2个除尘灰仓顶分别设置1台布袋除尘器处理,除尘器过滤面积77m2,分别设置1根15m高、出口内径0.25m的排气筒。 2、无铁精矿烘干除尘系统。 3、原料配料混料工序设置集气罩+1台布袋除尘器处理。除尘器过滤面积2044m2,覆膜滤料,设置1根30m高、出口内径1.5m的排气筒。 4、造球、生球、筛分、布料工序设置1套集气罩+布袋除尘器处理。 5、链篦机鼓风干燥段设置1台布袋除尘器处理。除尘器过滤面积4058m2,覆膜滤料,设置1根40m高、出口内径2.5m的排气筒。 6、链篦机-回转窑焙烧烟气采用SCR脱硝+双室四电场静电除尘器+石灰石-石膏湿法烟气脱硫+湿电除尘装置,设置1根80m高、出口内径4.4m的排气筒。 7、成品卸料及转运设置1套集气罩+布袋除尘器处理。除尘器过滤面积3066m2,覆膜滤料,设置1根35m高、出口内径2.8m的排气筒。 风险:设置2个35m3的氨水储罐。 | 实际建设情况:废气:1、1个膨润土仓顶、2个除尘灰仓顶上方分别设置1台布袋除尘器,除尘器过滤面积120m2,分别设置1根15m高、出口内径0.25m的排气筒。 2、铁精矿烘干工序增加一台布袋除尘器,除尘器过滤面积2380m2,覆膜滤料,设置1根35m高、出口内径1.5m的排气筒。 3、原料配料混料工序设置集气罩+1台布袋除尘器处理,除尘器过滤面积2380m2,覆膜涤纶针刺毡,设置1根30m高、出口内径2.0m的排气筒。 4、造球、生球、筛分、布料工序未设置除尘器。 5、链篦机鼓风干燥段设置1台布袋除尘器处理。除尘器过滤面积5720m2,覆膜滤料,设置1根45m高、出口内径2.5m的排气筒。 6、链篦机-回转窑焙烧烟气采用SCR脱硝+双室四电场静电除尘器+石灰-石膏湿法烟气脱硫+湿电除尘装置,设置1根80m高、出口内径3.8m的排气筒。 7、成品卸料及转运设置1套集气罩+布袋除尘器处理。除尘器过滤面积8340m2,覆膜滤料,设置1根35m高、出口内径2.8m的排气筒。 风险:设置1个35m3的氨水储罐。 |
| 废气:1、根据实际建设情况调整。除尘器过滤面积增大,排放浓度降低。 2、增加了铁精矿烘干系统,相应建设废气处理设施。 3、根据实际建设情况调整。除尘器过滤面积增大,排放浓度降低。 4、圆盘造球机运行时采用水雾喷淋,生球湿度大,起尘量小。 5、根据实际建设情况调整。除尘器过滤面积增大,排放浓度降低。排气筒高度增高5米。 6、根据实际建设情况调整,脱硫剂采用石灰粉操作更简便,脱硫效率更高。 7、根据实际建设情况调整。除尘器过滤面积增大,排放浓度降低。 风险:根据实际建设情况调整,环境风险减小。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1、平面布置:厂区西侧为选矿系统原矿库和磨选车间,西北侧为精矿库和尾矿库。 2、精矿库面积4000m2(50m×80m),成品库面积4000m2(50m×80m)。 | 实际建设情况:1、平面布置:厂区西南侧为精矿库。 2、精矿库面积14824m2(68m×218m),成品库面积4160m2(40m×104m)。 |
| 根据实际建设情况调整。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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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 684090 | 0 | 0 | 0 | 684090 | 684090 | / |
| 0 | 18.2 | 112.84 | 0 | 225.68 | 18.2 | -207.48 | / |
| 0 | 54.1 | 161.2 | 0 | 322.4 | 54.1 | -268.3 | / |
| 0 | 20.5 | 97.26 | 0 | 194.52 | 20.5 | -174.02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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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脱硫废水处理系统 | 《钢铁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456-2012) | 球团焙烧烟气湿法脱硫系统产生的废水进入废水处理系统,该系统处理规模为3m3/h,处理工艺为废水缓冲池→中和池→反应池→絮凝池→澄清池→出水缓冲槽→回用至脱硫系统。 | ****处理站出水各监测因子均满足《钢铁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456-2012)表2车间或生产设施废水排放口水污染物排放限值及修改单要求。 |
| 1 | 铁精矿烘干布袋除尘器 | 《钢铁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4/2249-2020)和环大气[2019]35号附表2和晋环大气[2019]128号附件1钢铁企业超低排放指标限值 | 布袋除尘器处理,处理风量为100000Nm3/h,过滤面积2380m2,滤袋材质采用覆膜滤料,烟囱35m高、出口内径1.5m。 | 铁精矿烘干除尘排气筒出口颗粒物排放浓度在1.0~1.7mg/m3之间 | |
| 2 | 原料装卸布袋除尘器 | 《钢铁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4/2249-2020)和环大气[2019]35号附表2和晋环大气[2019]128号附件1钢铁企业超低排放指标限值 | 1个膨润土仓顶、2个除尘灰筒仓顶分别设置1台布袋除尘器,处理风量为5040Nm3/h,过滤面积120m2,滤袋材质采用覆膜滤料,烟囱15m高、出口内径0.25m。 | 膨润土仓顶除尘排气筒出口颗粒物浓度在1.2~2.1mg/m3之间,1#除尘灰仓顶除尘排气筒出口颗粒物浓度在1.2~4.1mg/m3之间,2#除尘灰仓顶除尘排气筒出口颗粒物浓度在1.0~4.2mg/m3之间, | |
| 3 | 原料配料、混料布袋除尘器 | 《钢铁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4/2249-2020)和环大气[2019]35号附表2和晋环大气[2019]128号附件1钢铁企业超低排放指标限值 | 胶带机、混合机、高压辊磨机、筛分机等受卸料点含尘废气设置1台布袋除尘器,系统处理风量为100000Nm3/h,过滤面积2380m2,滤袋材质采用覆膜涤纶针刺毡,烟囱30m高、出口内径2.0m。 | 原料配料、混料除尘排气筒出口颗粒物浓度在1.1~1.2mg/m3之间, | |
| 4 | 链篦机鼓风干燥段废气布袋除尘器 | 《钢铁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4/2249-2020)和环大气[2019]35号附表2和晋环大气[2019]128号附件1钢铁企业超低排放指标限值 | 环冷机III冷段低温风作为鼓干热源利用后,通过鼓干排风机将废气引入1台布袋除尘器处理,除尘系统处理风量为240000Nm3/h,过滤面积5720m2,滤袋材质采用覆膜滤料,烟囱45m高、出口内径2.5m。 | 链篦机鼓风干燥段废气除尘排气筒出口颗粒物浓度在3.3~7.0 mg/m3之间, | |
| 5 | 焙烧系统SCR脱硝+双室四电场静电除尘器+石灰-石膏湿法烟气脱硫+湿电除尘装置 | 《钢铁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4/2249-2020)、环大气[2019]35号附表2、晋环大气[2019]128号附件1钢铁企业超低排放指标限值和《钢铁烧结、球团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8662-2012)表3要求 | 链篦机预热II段热废气回收系统配置多管除尘器和耐热风机各2套系统,热风流经多管除尘+SCR脱硝后送到链篦机抽风干燥段上罩。链篦机抽风干燥段与预热I段的废烟气在主抽风机作用下,经静电除尘器+石灰-石膏湿法烟气脱硫+湿电除尘工艺处理,并对氟化物和二噁英协同脱除,处理烟气量407071Nm3/h,除尘采用双室四电场静电除尘器和湿电除尘器。脱硫采用石灰-石膏湿法烟气脱硫工艺;NOx在从预热II段引到抽风干燥段过程中,通过SCR脱硝法对NOx进行还原,SCR脱硝系统采用氨水作为脱硝剂。 | 回转窑焙烧排气筒出口颗粒物浓度在2.4~3.9mg/m3之间,SO2浓度在3~12mg/m3之间,NOX浓度在16~30mg/m3之间,氟化物浓度在0.59~1.50mg/m3之间,二噁英浓度在0.0061~0.01ngTEQ/m3之间, | |
| 6 | 成品卸料转运布袋除尘器 | 《钢铁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4/2249-2020)和环大气[2019]35号附表2和晋环大气[2019]128号附件1钢铁企业超低排放指标限值 | 链篦机室胶带机受卸料点、环冷机卸料罩、成品矿卸料点、成品矿转运过程的各产尘点设置集气罩,过管道将捕集的废气引入1台布袋除尘器处理,除尘系统处理风量为350000Nm3/h,过滤面积8340m2,滤袋材质采用覆膜滤料,烟囱35m高、出口内径2.8m。 | 成品卸料、转运除尘排气筒出口颗粒物浓度在1.0~1.3mg/m3之间, | |
| 7 | 脱硫系统石灰仓布袋除尘器 | 《钢铁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4/2249-2020)和环大气[2019]35号附表2和晋环大气[2019]128号附件1钢铁企业超低排放指标限值 | 脱硫系统石灰仓顶设1台布袋除尘器,除尘系统处理风量为3000Nm3/h,过滤面积77m2,滤袋材质采用覆膜滤料,废气经布袋除尘器除尘后由1根15m高、出口内径0.25m的排气筒排放。 | 脱硫系统石灰仓除尘排气筒出口颗粒物浓度在1.4~2.5mg/m3之间, |
| 1 | 基础减振、消声器、建筑隔声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限值要求 | ①在满足生产工艺要求的前提下,选用了低噪声设备。 ②风机和空压机:对各类风机均设减振基础;同时球团主抽风机和脱硫氧化风机布置在专用风机房内,并在风机进口安装消声器;环冷鼓风机进口安装消声器。空压机布置于空压机房内,采取基础减振措施,并在进口安装消声器。 ③对破碎机、球磨机、混合机等产生机械动力噪声的设施,安装在厂房内,同时采取基础减振措施,通过厂房的隔声作用削减其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④水泵类:各类水泵安装在专用泵房内,并安装基础减振设施。 ⑤对于长时间接触高噪声的操作人员,加强了个人防护,配备耳机、耳塞等劳保用品,进行轮换操作,避免长时间处于高噪声环境中。 ⑥强化厂区及厂界的绿化,在厂区周围及高噪声设备周边种植隔声、降尘树种,形成绿化带隔声。 | 厂界昼间噪声监测结果为51.9~56.6dB(A),夜间监测结果为39.0~46.7dB(A), |
| 1 | 除尘灰送球团配料系统回收利用;****公司综合利用。 | 除尘灰送球团配料系统回收利用;脱硫渣送河****公司综合利用。 | |
| 2 | 在厂区**1座危废暂存库暂存,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妥善处置。 | 建设了1座危废贮存库,废矿物油暂存后由**鑫海****公司回收处置;废催化剂即换即运,需要更换时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 |
| 1 | 设置2个35m3的氨水储罐,氨水罐区重点防渗。 | 设置一个35m3氨水储罐,采用20%氨水,有效容积35m3,氨水罐区重点防渗,底部及围堰为钢筋混凝土结构,混凝土标号C30,厚度为250mm,抗渗等级为P8,内部涂刷聚合物水泥等柔性防水涂料,厚度为1.0mm。等效黏土防渗层Mb≥6.0m,K≤1×10-7cm/s,围堰东西长8m,南北宽7m,围堰高度0.6m。 |
| 1、本项目燃料使用转炉煤气,****公司煤气管网提供。 2、****公司现有厂区接至本项目用户。 3、生活污****公司现有生活污水处理装置处理。 4、球团****公司综合利用,****集团公司猪槽子沟备用渣场妥善处置。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1、本项目燃料使用高炉和转炉混合煤气,****公司煤气管网提供。 2、****公司现有厂区接至本项目用户。 3、生活污****公司现有生活污水处理装置处理。 4、球团****公司综合利用,****集团公司猪槽子沟备用渣场妥善处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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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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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项目区****公司现有580m3高炉及配套90m2烧结机、21MW余气发电工程的关停淘汰和现有180m2烧结机超低排放改造工程。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580m3高炉及配套90m2烧结机、21MW余气发电工程已被1350m3炼铁高炉、220m2烧结机产能置换并拆除,180m2烧结机已完成超低排放改造。本项目区域削减措施已全部实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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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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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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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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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