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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建设项目监理
澄清说明
本项目
各潜在投标人:由********公司代理的“****异地建设项目监理.”项目,现对招标文件作以下澄清修改: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澄清修改如下所示:
原内容: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
| 1.4.1 |
投 标 人 资 质 条件、能力和信誉 |
资质条件: (1)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2)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总监理工程师资格: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总监理工程师须提供开标当月或者前一个月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财务要求(如要求):不要求标书代写 |
现澄清修改为:
| 1.4.1 |
投 标 人 资 质 条件、能力和信誉 |
资质条件: (1)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2)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总监理工程师资格: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总监理工程师须提供开标当月或者前一个月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若为退休人员,需提供退休证及劳动合同作为佐证资料)。财务要求(如要求):不要求标书代写 |
注:开标时间及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不变。标书代写
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 址:**市**区塔********分局斜对面)
联系人:严生洪
电 话:0851-****2199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 **市**区家运天城三期15号楼10-01
联系人:赵静、武双琼、张朝普、左诚、冉洪刚
电 话:180****0122
附件下载标书代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