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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国务院关于修改的决定》(国务院第682号令),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市东淀蓄滞洪区围村埝水毁修复工程和**市东部区域排涝治理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阶段验收调查报告》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市东淀蓄滞洪区围村埝水毁修复工程和**市东部区域排涝治理工程
建设单位:********水务局)
公示内容: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阶段验收调查报告、验收意见等(详见附件)
公示日期:2026年02月06日起20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系人:王金龙
联系电话:153****5656
联系地址:**市**市
验收公示附件详见以下链接:
链接: https://pan.**.com/s/1ZdLCSXFaCsKOFiEqrCOnPwpwd=2qwv 提取码: 2qwv