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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913********416734C | 建设单位法人:曹明拓 |
| 朱小怀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区 |
| 江****经济开发区**街道**东路19号 |
| 年产100万把刀柄、100万把刀套、200万只塑料小圈、200万只脐带夹项目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053-塑料制品业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2929-C2929-塑料零件及其他塑料制品制造 |
| 建设地点: | **省**市**区 **街道**东路19号 |
| 经度:119.09673 纬度: 33.60533 | ****机关:****环境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4-12-04 |
| 清环表复〔2024〕31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 2020-06-22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40 |
| 8 | 运营单位名称:**** |
| 913********416734C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
| 913********416734C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 ****1311MAEAB35U76 | 竣工时间:2025-11-03 |
| 调试结束时间: | |
| 2026-01-12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6-02-06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www.****.cn/dm |
| 扩建 | 实际建设情况:扩建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年产100万把刀柄、100万把刀套、200万只塑料小圈、200万只脐带夹 | 实际建设情况:年产100万把刀柄、100万把刀套、200万只塑料小圈、200万只脐带夹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混料、干燥、投料、注塑成型、检验、打包出库 | 实际建设情况:混料、干燥、投料、注塑成型、检验、打包出库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2、本项目应严格按照“雨污分流、清污分流”要求建设厂区排水管网,项目无生产废水。 3、本项目熔融过程产生有机废气经集气罩+软帘收集由1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2#排气筒排放。项目产生的NMHC、1,3-丁二烯有组织排放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中表5排放限值。NMHIC厂界无组织排放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中表9排放限值,厂区内NMHC无组织排放限值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2标准。 4、本项目应采取合理布局、隔声减震等措施,厂界噪声排放须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 5、本项目应按照"减量化、**化、无害化"的处置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贮存和安全处置措施,其中废活性炭、废机油、废油桶收集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安全处置,废包装材料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项目固体废物属性鉴别执行。《固体废物鉴别标准通则》(GB34330-2017),危险废物属性鉴别执行《危险废物鉴别标准通则》(GB5085.7-2019)。一般工业固废储存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中相关规定,危险废物贮存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和《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中相关规定;固废贮****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省固体废物全过程环境监管工作意见》的通知(苏环办[2024]16号)、《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做好**省危险废物全生命周期监控系统上线运行工作的通知》(苏环办[2020]401号)、《环境保护图形标志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GB15562.2-1995)及修改单、《危险废物识别标志设置技术规范》(HJ1276-2022)、《**省危险废物集中收集体系建设工作方案(试行)》(苏环办[2021]290号、《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做好等标准规范实施后危险废物环境管理衔接工作的通知》(苏环办(2023)154号)的要求。 | 实际建设情况:本项目应严格按照“雨污分流、清污分流”要求建设厂区排水管网,本项目不新增员工,不新增生活污水,无生产废水产生 目熔融过程(注塑成型工序)产生有机废气经集气罩+软帘收集由1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2#排气筒排放。 监测结果表明: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最大为3.05mg/m3,排放速率最大值为0.0108kg/h,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5排放限值,达标率为100%。 监测结果表明:非甲烷总烃厂界无组织排放浓度最大值为1.65mg/m3、厂区内排放浓度最大值为1.94mg/m3,满足《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2、3排放标准,达标率均为100%。 项目固废主要为废活性炭及废包装材料等,其中废包装材料经收集后暂存于一般固废仓库,并定期外售综合利用;废活性炭经收集后暂存于危废仓库,并定期委托****安全处置。 已按照规定执行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6、****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编制应急预案并按应急预案实施;严格落实报告表中的风险防范措施,按照风险管理要求配备风险应急物资,完善风险管理制度。 7、按<>(苏环控[1997]122号)要求规范化设置各类排污口和固废堆放场。 8、你公司应对污水处理、有机废气治理等污染治理设施开展安全风险辨识管控,健全内部污染防治设施稳定运行和管理责任制度,严格依据标准规范建设环境治理设施,确保环境治理设施安全、稳定、有效运行。。 三、本项目运营后全厂的污染物总量初步核定为: 废气:颗粒物(有组织)≤0.005t/a,NMHC(有组织)≤0.0145t/a。 废水(生活污水)接管总量:废水量≤19615t/a,COD≤2.04t/a、SS≤0.66t/a、NH2-N≤0.6865t/a、TP≤0.012t/a、总氮≤0.8827t/a。 固废:零排放。 四、本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应按规定组织开展项目竣工环保设施"三同时"验收工作,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运行。同时建设单位应按要求申请办理排污许可证或排污登记手续,做到规范排污。 五、本项****生态环境局开展"三同时"监督检查和相关管理工作,同时按规定接受各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的日常监督检查。 | 实际建设情况:本项目已于2025年12月31日****生态环境局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表,备案编号:320812-2025-059-L 已按照规定执行 已按照规定执行 由监测数据可知,本项目验收监测期间NMHC(有组织)年排放量为0.0062t/a,满足批复要求。 ****已于2025年10月20日取得排污许可证,证书编号:**** 已按照规定执行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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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项目熔融过程(注塑成型工序)产生有机废气经集气罩+软帘收集由1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2#排气筒排放。 | 《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5 | 已按照环评建设 | 测结果表明: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最大为3.05mg/m3,排放速率最大值为0.0108kg/h,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5排放限值,达标率为100%。 监测结果表明:非甲烷总烃厂界无组织排放浓度最大值为1.65mg/m3、厂区内排放浓度最大值为1.94mg/m3,满足《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2、3排放标准,达标率均为100%。 |
| 1 | 隔声降噪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厂界外声环境功能区为3类时的标准 | 已按照环评要求建设 | 验收监测期间:本项目厂界噪声测点(Z1-Z2)昼间厂界噪声监测值(58-59dB(A))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厂界外声环境功能区为3类时的标准。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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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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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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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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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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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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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