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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老字号示范创建管理办法》(浙商务联发〔2023〕41号),省商务厅****商务局申报的“**老字号”企业信息变更材料进行了审核,经研究,拟同意“**老字号”企业******公司,品牌(字号)为“邱隘咸齑”,将代表性注册商标由“邱隘”变更为“引发”,现予以公示。
在公示期限内,任何单****省商务厅反映公示企业存在的问题,并提交相关材料(包括:异议人情况介绍,异议人和被异议人的关系,存在的异议、具体理由、证明材料及诉求等)。异议人为单位的,加盖单位公章;异议人为个人的,请签署实名。公示期截至2026年2月13日,过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黄雪梅 电 话:0571-****0910
邮 箱:****@163.com 邮 编:310006
地 址:****路468号省商务厅消费处
附件: “**老字号”变更公示名单
****商务厅
2026年2月6日
| 序号 | 内容 | 企业名称 | 品牌(字号) | 代表性注册商标 |
| 1 | 变更前 | ******公司 | 邱隘咸齑 | 邱隘 |
| 变更后 | ******公司 | 邱隘咸齑 | 引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