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轨道交通运营广播录制服务(2026-2027年)(二次) 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发布时间: 2026年02月0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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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轨道交通运营广播录制服务(2026-2027年)(二次)

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一、项目相关情况

1.项目名称:**轨道交通运营广播录制服务(2026-2027年)(二次)

2.采购预算:8.417万元(本项目总价报价报价,最高限价8.417万元)

3.采购方式:询价比选

4.采购日期:2026年2月3日

二、项目公示内容

**轨道交通运营广播录制服务(2026-2027年)(二次)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如下:

1.中标候选人名称:****

2.中标价:陆万贰仟元整(¥62000.00)

3.公示期:2026年2月6日至2026年2月9日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节假日休息)提出异议,异议材料递交地址:****(**轨道交通1****车辆段),联系电话:0551-****9094。

三、项目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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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2月6日

招标进度跟踪
2026-02-06
候选人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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