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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三年装修工程设计选型入围项目(项目编号:****)补充通知如下:
招标文件第一部分 招标公告 1.合格投标人的基本资质要求(须同时满足)第1点资格要求修改为如下:“1.投标人须具有以下①②③④中任意一项要求的资质,并提供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对应有效资质证明: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②建筑行业设计甲级资质;③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甲级(含)以上资质;④同时具备: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资质甲级资质及消防设施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其他内容不变。
根据招标文件规定,本通知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
项目联系人:吴小姐,电话:0592-****7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