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华人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规划编制单位是规划实施过程环境信息公开的主体,是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优化调整建议、环境保护对策措施、审查意见落实情况信息公开的主体;规划编制单位编制环境影响公众参与的过程中,应当公开有关环境影响评价的信息,征求公众意见。规划编制单位对所发布的公示信息内容负全责并承担法律责任。
受****的委托,****于2026年2月3日承担了 **县铁买克乡水利设施提升改造项目 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现对该项目进行公众参与第一次信息公示,征求广大公众的意见和建议。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县铁买克乡水利设施提升改造项目
建设性质:改扩建
建设地点:建设地点位于**地区**县铁买克乡喀依尔特村等5个村,行政区划属**地区**县管辖。
建设规模及内容:本项目涉及2处水源工程,9条输水供水工程,1处高压输电线路,4段防洪工程;其中建设内容有:**2座取水大口井,大口井后各**1条管道,管道长度分别为2.6km和1.2km,河道防洪治理1.3km,渠道改造7条,渠道长度共11.67km。
二、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联系人:闫枭
联系电话:180****9366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研究院****公司
联系地址:**市**路177号
联系人:颜工
联系电话:0991-****465
电子邮箱:****@qq.com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连接:
公众意见表可通过**维吾****协会网站进行下载,网址:http://www.****.cn/blog/article/6257。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本次公众参与本着知情、真实、平等、广泛、主动的原则,采用公开发布工程信息收集公众意见及建议,公众可点击本文中链接获取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填写后可通过书信、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向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提出您对本项目实施过程中和实施后有关的环保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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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