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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29-****8831
邮 编:710048
通讯地址:**市**西路89****环境局**分局
| 序号 | 建设单位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环评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 1 | **** | ****第二分校**项目 | **省**市**区东关南街龙渠堡61号 | **** | 本项目**综合教学楼一栋,总建筑面积20020.11m2,其中地上建筑面积12011.80m2,包含教学、实验、办公及活动功能,地上五层(局部六层),地下二层,其中1-5层设置20班普通教室(容纳学生1000人),1层设置1间合班接替教室,1-4层设置19间实验室,1-2层设置10****办公室,5-6层设置7****办公室,1、4、6层设置3间会议室,负一层设置一间食堂,6层设置一间500座报告厅。 | 见附件,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
注:根据《建设****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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