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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机构: | ******局 | 成文日期: | 2026-02-06 |
| 名称: | **万洋众创城(一期)-七标段(18#-2、20#-1、21#-1生产厂房)设计方案(变更)批前公示 | ||
| 文号: | 发布日期: | 2026-02-06 | |
| 主题词: | |||
建设单位:****
审批单位:******局
建设用地位置:**区腰****园区内
公示时间及期限:2026年2月6日-2026年2月15日(10日)
项目概况:****申请变更**万洋众创城(一期)-七标段(18#-2、20#-1、21#-1生产厂房)项目设计方案,用地面积为95607.95㎡,3幢厂房总建筑面积为11942.44㎡。
本次变更总建筑面积不变,主要变更为18#-2生产厂房、20#-1生产厂房设计方案,变更后的平面布置对应立面图相应修改,建筑物外立面颜色及整体效果不变,总图建筑物位置、轮廓、建筑高度及建筑面积指标数据不变。具体情况(含方案)详见(附件)。
(该公示内容只作规划意见,不涉及土地权属争议问题)
1、陈述申辩意见反馈方式:
(1)信函邮寄地址:**市**区世纪大道西117号(**)******局 国土空间与村镇规划管理股邮政编码:527300。
(2)电子邮箱:****@qq.com
请完整、如实填写《******局批前公示反馈意见表》(可在查询网址对应的公示内容下载附件2)后发送至邮箱。
咨询电话:0766-****813 联系人:吴先生
2、有效反馈意见方式:在有效的公示意见反馈时间内,注明真实姓名、电话、联系方式,如反馈意见信息不准确或不完整无法及时进一步核对有关情况视为无效意见。
3、网址查询:(http://www.****.cn/yfyczrzyj/gkmlpt/index#3676)
4、本案涉及的利害关系人,依法享有听证权,如需要求听证的,应于公示******局提出申请,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5、该图仅为示意图,以最后审批(根据利害关系人反馈的有效意见和相关法规审查后)为准。
附件:
1.**万洋众创城(一期)-七标段(18#-2、20#-1生产厂房)项目设计方案(变更前).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