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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6-02-06 17:42
****政府关于**区2025年度跨县域
流转节余指标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
项目(一期)实施规划的批复
黔府函〔2026〕14号
****政府:
你市《关于审批**区2025年度跨县域流转节余指标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一期)实施规划的请示》(毕府呈〔2025〕278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区2025年度跨县域流转节余指标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一期)实施规划》,核定节余指标控制规模375.64亩。
二、你市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坚持耕地保护优先,维护农民合法权益,注重生态环境保护,妥善处理好拆旧复垦与建新的关系。2027年1月底前,认真组织完成项目验收。在实施过程中,确需调整规划的,按程序报批。
三、**区要切实履行增减挂钩项目实施主体责任,严格按照批准的实施规划组织项目实施,并做好信息备案等工作。项目竣工验收后,要及时开展国土变更调查,加强拆旧复垦地块后期管护利用。要加强项目资金管理,及时将增减挂钩收益全部返还项目区农村,严禁截留挪用,严禁拖欠农民安置补偿金。
四、******厅****政府增减挂钩工作的指导和监管,组织做好节余指标核定及备案信息审查等工作,****政府信息公开。
****
2026年2月4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