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潮胜地区块整治提升工程(一期)招标公告
观潮胜地区块整治提升工程(一期****改革局以2601-330481-04-01-786405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 自**盐****服务中心财政安排解决,出资比例为100%,项目业主为**盐****服务中心,招标人为****,委托代理机构为****。项目已具备招标 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观潮胜地区块整治提升工程(一期)(标段名称)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1项目概况:本项目投资估算 万元,工程概算 万元,其中**工程造价 万元,建设规模:改造老建筑(构筑)面积约5098.34平方米:其中1#观潮台改造面积约849.87平 方米;4#观潮台改造面积约851.67平方米;1#观潮楼改造面积约849.32平方米;2#观潮楼改造面积约497.18平方米,塔院改造面积约583.32平方米;**观潮台改造面积约223.31平方米;石塘博物馆改造面积约1243.67平方米。**塔院建筑面积约26.98平方米,提升改造园林绿化及景观工程面积约35268平方米,同时完善室外道路、亮化、管线、智能化等相关附属配套设施,建设地点:盐官度假区。
2.2招标范围:观潮胜地区块整治提升工程(一期),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招标标准预算价********万元。
2.3施工总工期:150日历天。
2.4****政府采购工程□是√否
2.5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
□是
√否(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原因及适用条款)
2.6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实施方式
□2.6.1本标段整体面向中小企业;
□2.6.2本标段联合体形式面向中小企业,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次投标的,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需达到(不低于40%)以上。
(一)投标人:
√3.1具备同时具有文物保护工程施工壹级资质和古建筑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资质;(对应资质应在“**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文物保护工程施工资质无需动态核查)
√3.2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3自2021-01-01以来□承接过√完成过(2021年1月1日指的是项目竣工验收日期)类似工程1个及以上【类似工程指(牵头单位)单个工程合同价在400万元及以上的文物保护工程)】业绩。业绩证明材料应同时包括以下3项目:(1)中标通知书(经主管部门备案)或非招标工程施工承发标备案表(经主管部门备案)或施工许可证(可三选一);(2)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必须提供);(3)竣工验收相关资料(必须提供)。提供的资料应能反映工程规模及造价,如上述材料所能承载的证明内容不能完全体现业绩要求的,需同时提供其他相关的证明资料或业主证明。(以上资料提供原件扫描件,注明“经备案”的证明材料必须经备案。备注:如******中心不在中标通知书上盖备案章的,以系统内备案流程完成为准,****中心-中标公告的网页截图+中标通知书)业绩;
3.4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只接受最多由两家单位(一家具有文物保护工程施工壹级资质、一家具有古建筑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组成的联合体,联合体牵头单位须为文物保护工程施工壹级资质单位;
√3.5投标人须提供“**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2025年 月 日发布的对应资质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投标人应在投标前自行做好“**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相关信息的维护工作,并对企业资质、人员资格、项目状况、信用评价等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
□3.6面向中小企业招标的,投标人(或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须为中小企业,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3.7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文物保护工程责任工程师证书和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职称:),√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如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标书代写
√拟派项目负责人自以来□承接过√完成过类似工程指单个工程合同价在400万元及以上的文物保护工程)。业绩证明材料应同时包括以下3项目:(1)中标通知书(经主管部门备案)或非招标工程施工承发标备案表(经主管部门备案)或施工许可证(可三选一);(2)建设工程施工合同;(3)竣工验收相关资料(必须提供)。提供的资料应能反映工程规模、造价及项目负责人,如上述材料所能承载的证明内容不能完全体现业绩要求的,需同时提供其他相关的证明资料或业主证明。(以上资料提供原件扫描件,注明“经备案”的证明材料必须经备案。备注:如******中心不在中标通知书上盖备案章的,以系统内备案流程完成为准,****中心-中标公告的网页截图+中标通知书)业绩;
√3.8拟派项目负责人须为注册在牵头单位的人员。
(三)其他:
√3.9拟派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配备人数不少于(1)个;
3.10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建筑市场严重失信名单(以**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黑名单记录、失信联合惩戒记录和**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严重失信名单的信息为准);
3.11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自2021-01-01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无行贿犯罪记录;标书代写
3.12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投标截止日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标书代写
3.13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机关在**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14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人力**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有效期内)并共享至信用信息共享平台;
3.15省外企业应按规定办理“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浙备案”手续;
√3.1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1公开招标。
4.2√采用评定分离,□不采用评定分离。
5.1本项目招标文件(含图纸)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
浙里公共**交易数字化交易平台(**)。
5.2招标文件下载网址:潜在投标人登录http://117.****.223:8081/TPBidder/memberLogin自行下载招标文件。标书代写
5.3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2026年 月 日至 2026年 月 日 09:00。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 - 09:00,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标书代写
浙里公共**交易数字化交易平台(**)。
| 招标人: |
**** |
招标代理机构: |
|
| 地址: |
**市盐官镇拱辰路2号2楼 |
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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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人: |
吴先生 |
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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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话: |
0573-****1960 |
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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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邮箱: |
邮箱: |
2026-02-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