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康恒环境西海岸污泥处置项目(二期)节能验收
公示
根据《**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验收管理办法(试行)》(鲁发改环资〔2024〕657号)文件要求,我公司委托****(以下简称“编制单位”),对康恒环境西海岸污泥处置项目(二期)开展节能验收并编制报告。编制单位于2026年2月2日组织节能专家完成项目节能验收,形成验收意见,并据此对报告进行修改完善。
一、项目建设情况
本项目为改建项目,位于康恒环保现有厂区内,项目编码****。项目(一期)工程于2024年11月20日开工建设,2025年9月28日竣工,2025年10月1日试生产,2025年11月25日完成节能验收。本项目(二期)工程依托项目(一期)污泥干化车间预留的安装空间,设备安装工作于2025年11月完成,2025年12月进行试生产,与项目(一期)的两条生产线同步运行,预计2026年2月正式投产。本项目(二期)建成达产后,可形成年处理3.33万吨湿污泥能力,该项目建成后可形成年处理10万吨湿污泥能力。
二、节能验收范围
基于《关于****康恒环境西海岸污泥处置项目节能报告的审查意见》(青西审建字〔2024〕第8-11号),本项目节能验收范围为主要生产系统1条污泥干化线及相关设备,将含水率80%湿污泥干化至含水率约40%。辅助生产系统(变配电系统、暖通系统和照明系统)以及附属生产系统(污泥干化车间)已在项目一期建设完毕并通过验收;给排水系统、****园区现有设施,无需另行**。
三、节能验收情况
本项目《节能验收报告》内容和深度符合《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委员会令2023年第2号)、《**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实施办法》(鲁发改环资〔2023〕461号)及《**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验收管理办法(试行)》(鲁发改环资〔2024〕657号)有关要求,满足节能报告与节能审查意见相关要求,节能验收“合格”。
公示期:自2026年2月6日至2月12日。
联系人:程振利 187****2002
****
2026年2月6日
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省/**市/**区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