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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厅关于做好城镇开发边界管理的通知(试行)》要求,我局编制的《**市**区城镇建设用地规模落实方案(港城**延线)》已于2026年2月5******局批复同意。按照《******厅关于做好城镇开发边界管理的通知(试行)》要求,现将成果相关内容予以公告。
一、批准机关:******局
二、批准文号:《**市**区城镇建设用地规模落实方案(港城**延线)》
三、批准时间:2026年2月5日
四、方案情况:
本方案在城镇开发边界外落实城镇建设用地规模0.3123公顷(平面面积0.3124公顷),共涉及4个地块,位于海头街道深田村、坛上村,不涉及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
五、规划图件:见附图。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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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