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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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0-688-2000
相关单位:
***********公司企业信息
***********公司企业信息
***********公司企业信息
一、项目编号(或招标编号、政府采购计划编号、采购计划备案文号等,如有):****
二、项目名称:********中心供暖设备采购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公司
地址:**市******广场公寓612室
被投诉人:****、****
地址:**市台柳路126号、**市泺源大街229号金龙大厦主楼11层
相关供应商:****
地址:**市**区**二路37号二层
当事人:
地址: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因不满被投诉人对本项目作出的质疑答复,向本机关提出投诉。本机关依法对投诉事项予以受理。投诉事项1:中标供应商****在《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中违规填报虚假信息,使用大型企业产品来谋取本次中标。投诉事项2:中标供应商****在《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中填写错误信息。投诉事项3:****委员会成员对中标供应商的技术标评分存在倾向性。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其他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七十七条第(一)项规定,本机关决定:(一)投诉事项1、3不成立,驳回投诉。(二)投诉事项2不再审查,采购文件“第四章 采购需求”存在歧义,责令采购人限期改正。
六、其他补充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