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技术评估报告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审批机构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6年02月06日至2026年02月12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审批机构反映。
联系地址:**县遂城镇新风路30号,邮编:524300
联系电话:0759-****689
传 真:0759-****056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审批机构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 项目名称 | ****扩建项目 |
| 建设地点 | **市**县黄略镇**县黄略镇塘口西村325国道西侧 |
| 建设单位 | **** |
| 项目概况 | 建设单位依托现有生产区的空置区域进行项目扩建。主要建设内容为:扩建2条混凝土搅拌生产线,依托现有原料仓库堆存砂石等原料,不新增用地,扩建项目增产商品混凝土60万立方米每年,即扩建后全厂年产商品混凝土达120万平方米。扩建后全厂总用地面积为20000平方米。扩建项目总投资25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0万元。 |
| 环评机构 | ****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施工期:扩建项目在已建成厂区内进行建设施工,施工仅安装生产设备,不涉及土建、地面开挖等大型、长周期的施工环节。做好环境管理和落实对应的污染防治措施,可有效控制粉尘、生活污水、噪声、建筑垃圾、生活垃圾等对环境的影响。 |
| 公众参与情况 | 我局项目受理公告期限内未接到公众反馈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