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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914********8691199 | 建设单位法人:李振熙 |
| 梁漫成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壮族自治区**市荔蒲市 |
| ****开发区**工业园综合产业板块小五金电镀产业园内(原******市**镇**工业区) |
| ****衣架及配件生产项目(一期) | 项目代码:**** |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066-结构性金属制品制造;金属工具制造;集装箱及金属包装容器制造;金属丝绳及其制品制造;建筑、安全用金属制品制造;搪瓷制品制造;金属制日用品制造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3389-C3389-其他金属制日用品制造 |
| 建设地点: | **壮族自治区**市荔蒲市 ****开发区**工业园综合产业板块小五金电镀产业园内(原******市**镇**工业区) |
| 经度:110.392938 纬度: 24.520695 | ****机关:****行政审批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5-06-30 |
| 市审批环评许可〔2025〕35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914********8691199003P |
| 2025-07-18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850 |
| 95 | 运营单位名称:**** |
| 914********8691199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
| 914********8691199 | 验收监测单位:**渝****公司 |
| 914********591093N | 竣工时间:2025-09-30 |
| 2025-10-06 | 调试结束时间:2025-11-05 |
| 2026-01-07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6-02-03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gongshi.****.com/h5public-detail?id=496198 |
| 改扩建 | 实际建设情况:改扩建 |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项目在原址进行建设,将原有生产车间进行改扩建,主要建设内容为:改造车间,在现状已建成1条拉丝生产线、1条前处理线、1条垂直电镀线带封油(镀种均为底镍-铜-珍珠镍/亮镍-枪镍/铬),拟新增扩建1条**电镀自动线带封油(镀种为底镍-铜-珍珠镍/亮镍-黑枪/铬)、1条**电镀自动线(镀种为底镍-铜-珍珠镍/亮镍-黑枪/铬)、1 条滚镀锌生产线、2条滚镀镍生产线、1条铝阳极氧化线及环保设施的情况下及其他配套设施。主要从事小五金配件电镀和其他表面处理主要产品为衣架、衣钩、夹片等小五金配件,全部建成后,年电镀小五金配件4400吨/年(合计19600万件/a,镀层总面积381万m2/a),其他表面处理产品639吨/年(合计450万件/a,表面处理总面积6.8万m2/a)。 | 实际建设情况:项目在原址进行建设,将原有生产车间进行改扩建,主要建设内容为:改造车间,在现状已建成1条拉丝生产线、1条前处理线、1条垂直电镀线带封油(镀种均为底镍-铜-珍珠镍/亮镍-枪镍/铬)及环保设施等其他配套设施。主要从事小五金配件电镀,主要产品为衣架、衣钩等小五金配件,项目分期验收,本期验收为年电镀小五金配件1200吨/年(合计3200万件/a,镀层总面积108.1万m2/a)。 |
| 项目分期验收,本次验收仅对已建成的1条拉丝生产线、1条前处理线、1条垂直电镀线带封油及环保设施等其他配套设施进行验收,其它暂未建成的生产线及环保设施及其他配套设施待后期建设完成后再另行履行验收手续。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拉丝工艺:剥皮粗拉、酸洗、碱中和、自然晾干、精拉丝、抛光。 前处理工艺:高温除油、水洗、酸洗、水洗。 垂直电镀线工艺:高温除油、电解除油、水洗、酸电解、水洗、镀暗镍(底镍)、水洗、活化、镀铜、水洗、活化、镀亮镍、镀珍珠镍、水洗、镀铬、镀枪色、封油、烘干。 | 实际建设情况:拉丝工艺:剥皮粗拉、酸洗、碱中和、自然晾干、精拉丝、抛光。 前处理工艺:高温除油、水洗、酸洗、水洗。 垂直电镀线工艺:高温除油、电解除油、水洗、酸电解、水洗、镀暗镍(底镍)、水洗、活化、镀铜、水洗、活化、镀亮镍、镀珍珠镍、水洗、镀铬、镀枪色、封油、烘干。 |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二)运营期污染防治 1.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运营期主要废气污染源为前处理废气、电镀废气、电镀线封油工序和封油烘干废气、天然气燃烧废气等。其中:(1)项目前处理废气产生的废气经集气装置收集,采取碱液喷淋塔处理;A-1#铜镍铬垂直电镀线产生的废气经集气装置收集,采取网格凝聚回收+碱液喷淋塔处理;以上废气经处理后共用一根25米高排气筒排放(DA001),主要污染物为氯化氢、氟化物、硫酸雾、铬酸雾、氮氧化物,应满足《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表5要求;(2)A-2#、A-3#铜镍铬**电镀线产生的废气经集气装置收集,采取网格凝聚回收+碱液喷淋塔处理后,分别经一根25米高排气筒排放(DA002、DA004),主要污染物为氯化氢、氟化物、硫酸雾、铬酸雾,应满足《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表5要求;(3)项目单位产品基准排气量应满足《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表6要求;(4)A-1#铜镍铬垂直电镀线、A-3#铜镍铬**电镀线油封工序和封油烘干废气经集气装置收集送至水帘柜和干式纤维除雾器处理后进入两级活性炭吸附器处理;分别经一根25米高排气简排放(DA003、DA005),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苯、甲苯、二甲苯和非甲烷总烃,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要求; (5)项目使用3台天然气热水热风炉,燃料使用天然气,采用低氮燃烧技术,燃烧废气共用一根25 米高排气筒排放(DA006),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应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2要求。项目应采取车间和生产线密闭、各生产线废气采用双侧槽边吸风系统和顶吸系统收集等措施,厂区内非甲烷总烃无组织废气应达到《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边界无组织废气应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 2.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 按照“雨污分流”的原则建设和完善排水系统。项目运营期废水主要包括生产废水(包括含镍废水、含铬废水和酸碱综合废水)、生活污水和初期雨水。其中:(1)生产废水经分质分类收集,分别经相应管道排入****协会****处理站处理达标后排放;(2)生活污水经化类池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经园区污水管网接****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3)项目建设一座初期雨水池,初****园区初期雨水收集管道将****处理站初期雨水处理系统处理。项目应严格落实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按照“源头控制、分区控制、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的主动与被动防渗相结合的防渗原则进行地下水污染防治,强化防渗措施,按要求建立地下水环境监测管理体系,设置地下水跟踪监测井,开展动态监测,确保地下水环境安全。 3.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运营期应优先选择低噪设备,合理布置高噪设备,采取加装消声器、基础减振、加强管理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4.落实固体废物防治措施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危险废物主要包括除油酸洗槽渣、含铜槽渣、含锌槽渣、含镍槽渣、含铬槽渣、废化学品包装桶(袋)、废过滤棉芯、废矿物油、含油抹布、废活性炭等。项目设置一座危废暂存间,危险废物的收集、贮存、运输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和《危险废物收集 贮存 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的有关规定,其转移依照《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部令第23号)进行监督和管理;一般固废的暂存、处置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20)中的相关要求。 | 实际建设情况:1.已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运营期主要废气污染源为前处理废气、电镀废气、电镀线封油工序和封油烘干废气、天然气燃烧废气等。其中:(1)项目前处理废气产生的废气经集气装置收集、A-1#铜镍铬垂直电镀线产生的废气经集气装置收集,采取网格凝聚回收,以上2股废气收集后一起引入1套碱液喷淋塔处理后共用一根25米高排气筒排放(DA001)。由本次验收监测结果可知,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前处理、A-1#铜镍铬垂直电镀线产生的废气氯化氢、氟化物、硫酸雾、铬酸雾、氮氧化物均达到《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表5排放浓度限值要求。 (2)由本次验收监测结果可知,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单位产品基准排气量已满足《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表6要求。 (3)A-1#铜镍铬垂直电镀线油封工序和封油烘干废气经集气装置收集送至水帘柜和干式纤维除雾器处理后进入两级活性炭吸附器处理后经一根25米高排气简排放(DA002)。由本次验收监测结果可知,验收监测期间,A-1#铜镍铬垂直电镀线油封工序和封油烘干产生的废气颗粒物、苯、甲苯、二甲苯和非甲烷总烃均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排放浓度限值要求。 (4)本次验收的已建项目,使用2台天然气热水热风炉,燃料使用天然气,采用低氮燃烧技术,燃烧废气共用一根25米高排气筒排放(DA003)。 由本次验收监测结果可知,验收监测期间,天然气热水热风炉燃烧产生的废气污染物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气黑度均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2排放浓度限值要求。项目已采取车间和生产线密闭、各生产线废气采用双侧槽边吸风系统和顶吸系统收集等措施。 由本次验收监测结果可知,验收监测期间,厂区内非甲烷总烃无组织废气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排放浓度限值要求;边界无组织废气氯化氢、氟化物、硫酸雾、铬酸雾、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苯、甲苯、二甲苯、非甲烷总烃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要求。 2.项目已按照“雨污分流”的原则建设和完善排水系统。项目运营期废水主要包括生产废水(包括含镍废水、含铬废水和酸碱综合废水)、生活污水和初期雨水。其中:(1)生产废水经分质分类收集,分别经相应管道排入****协会****处理站处理达标后排放;(2)生活污水经化类池处理后,经园区污水管网接****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3)项目建设一座初期雨水池,初****园区初期雨水收集管道将****处理站初期雨水处理系统处理。由本次验收监测结果可知,验收监测期间,生活污水经化类池处理后的废水,污染物pH值、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悬浮物、氨氮、动植物油排放浓度均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限值的要求。项目已严格落实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按照“源头控制、分区控制、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的主动与被动防渗相结合的防渗原则进行地下水污染防治,强化防渗措施,已按要求建立地下水环境监测管理体系,设置地下水跟踪监测井,开展动态监测,确保地下水环境安全。由本次验收监测结果可知,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周边地下水监测中的监测因子pH值、高锰酸盐指数、氨氮、硫酸盐、硝酸盐、亚硝酸盐、氯化物、氟化物、氰化物、砷、铜、铅、镍、锌、铁、铬、六价铬、汞、镉、阴离子表面活性剂均达到《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III类标准限值的要求。 3.项目运营期已优先选择低噪设备,合理布置高噪设备,已采取加装消声器、基础减振、加强管理等措施。由本次验收监测数据可知,验收监测期间,项目昼间、夜间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厂界外声环境功能区类别3类排放限值要求。 4.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危险废物主要包括除油酸洗槽渣、含铜槽渣、含镍槽渣、含铬槽渣、废化学品包装桶(袋)、废过滤棉芯、废矿物油、含油抹布、废活性炭等。项目已设置一座危废暂存间,危险废物的收集、贮存、运输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和《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的有关规定,其转移依照《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部令第23号)进行监督和管理;一般固废的暂存、处置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中的相关要求。 |
| 项目分期验收,本次验收仅对已建成的1条拉丝生产线、1条前处理线、1条垂直电镀线带封油及环保设施等其他配套设施进行验收,其它暂未建成的生产线待后期建设完成后再另行履行验收手续。前处理废气、A-1#垂直电镀线废气共用1套碱液喷淋塔处理,废气防治设施未发生改变,不属于重大变动情况。滚镀锌生产线暂未建设,无该生产线的含锌槽渣废物产生。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你公司应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认真落实各项生态环境保护和风险防范措施,加强生态环境管理,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运行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并依法申报排污许可证,确保各项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并同时达到《报告书》核算要求。项目建成后应按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要求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运营。 | 实际建设情况:我公司已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认真落实各项生态环境保护和风险防范措施,加强生态环境管理,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运行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并已于2025年7月18日取得本厂排污许可证,证书编号为:914********8691199003P,确保各项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并同时达到《报告书》核算要求。项目建成后已按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要求验收合格后才正式投入运营。 **渝****公司于2025年10月24日~25日、2025年11月21日~22日完成了项目验收监测工作。根据验收监测报告结果可知各污染源排放均达到相关标准要求。 |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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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 0.4726 | 0 | 0 | 0 | 0.473 | 0.473 | / |
| 0 | 0.1056 | 0 | 0 | 0 | 0.106 | 0.106 | / |
| 0 | 1.2276 | 0 | 0 | 0 | 1.228 | 1.228 | / |
| 1 | 生产废水经分质分类收集,分别经相应管道排入****协会****处理站处理达标后排放 | 《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表2 | 生产废水经分质分类收集,分别经相应管道排入****协会****处理站处理达标后排放 | 验收监测期间,经****协会****处理站处理后的生产废水污染物六价铬、PH值、悬浮物、化学需氧量、氟化物、氨氮、总磷、总氮、总铜、总锌、总铅、总镉、总铬、总银、总镍、总铁、总汞、总铝、总氰化物、石油类排放浓度均达到《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中表2限值要求。 | |
| 2 | 化粪池 |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 | 化粪池 | 由本次验收监测结果可知,验收监测期间,生活污水经化类池处理后的废水污染物pH值、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悬浮物、氨氮、动植物油排放浓度均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限值的要求。 |
| 1 | 碱液喷淋塔 | 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表5 | 碱液喷淋塔 | 由本次验收监测结果可知,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前处理、A-1#铜镍铬垂直电镀线产生的废气氯化氢、氟化物、硫酸雾、铬酸雾、氮氧化物均达到《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表5排放浓度限值要求。 | |
| 2 | 水帘柜+除雾器+活性炭吸附装置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 | 水帘柜+除雾器+活性炭吸附装置 | 由本次验收监测结果可知,验收监测期间,A-1#铜镍铬垂直电镀线油封工序和封油烘干产生的废气颗粒物、苯、甲苯、二甲苯和非甲烷总烃均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排放浓度限值要求。 |
| 1 | 选择低噪设备,合理布置高噪设备,采取加装消声器、基础减振、加强管理等措施。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 选择低噪设备,合理布置高噪设备,采取加装消声器、基础减振、加强管理等措施。 | 由本次验收监测数据可知,验收监测期间,项目昼间、夜间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厂界外声环境功能区类别3类排放限值要求。 |
| 1 | 项目应严格落实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按照“源头控制、分区控制、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的主动与被动防渗相结合的防渗原则进行地下水污染防治,强化防渗措施,按要求建立地下水环境监测管理体系,设置地下水跟踪监测井,开展动态监测,确保地下水环境安全。 | 项目已严格落实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按照“源头控制、分区控制、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的主动与被动防渗相结合的防渗原则进行地下水污染防治,强化防渗措施,已按要求建立地下水环境监测管理体系,设置地下水跟踪监测井,开展动态监测,确保地下水环境安全。 由本次验收监测结果可知,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周边地下水监测中的监测因子pH值、高锰酸盐指数、氨氮、硫酸盐、硝酸盐、亚硝酸盐、氯化物、氟化物、氰化物、砷、铜、铅、镍、锌、铁、铬、六价铬、汞、镉、阴离子表面活性剂均达到《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III类标准限值的要求。 |
| 1 | 落实固体废物防治措施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危险废物主要包括除油酸洗槽渣、含铜槽渣、含锌槽渣、含镍槽渣、含铬槽渣、废化学品包装桶(袋)、废过滤棉芯、废矿物油、含油抹布、废活性炭等。项目设置一座危废暂存间,危险废物的收集、贮存、运输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和《危险废物收集 贮存 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的有关规定,其转移依照《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部令第23号)进行监督和管理;一般固废的暂存、处置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20)中的相关要求。 |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危险废物主要包括除油酸洗槽渣、含铜槽渣、含镍槽渣、含铬槽渣、废化学品包装桶(袋)、废过滤棉芯、废矿物油、含油抹布、废活性炭等。项目已设置一座危废暂存间,危险废物的收集、贮存、运输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和《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的有关规定,其转移依照《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部令第23号)进行监督和管理;一般固废的暂存、处置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中的相关要求。 |
| 1 | ****环境保护部印发的《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环发〔2015]4号)等相关要求,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制订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报当地生态环境部门备案,定期组织应急演练,切实防范和应对环境风险。 | ****环境保护部印发的《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环发〔2015]4号)等相关要求,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已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编号为:450331-2023-050-M,定期组织应急演练,切实防范和应对环境风险。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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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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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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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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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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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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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