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批,现将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2月6日-2月12日。(五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要求听证。
联系方式:0351-****066
通讯地址:**市晋****管理局
邮编:030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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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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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边山**综合整治工程黄楼沟、南峪河整治项目 |
**市**区姚村镇黄楼沟、南峪河 |
**** |
******公司 |
主要建设内容为:本工程治理河道2427m,其中黄楼沟治理段长1913m,南峪河治理段从长514m;**和改建农用桥2座,改建跌水2座。 |
(一)要严格落实施工期间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间要按照环境保护要求,认真做好各项环境保护工作,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减少噪声、废气、废水、固废等对环境的影响。 2.本项目施工期废水主要为施工废水和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施工生产区机械和车辆冲洗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施工不外排。施工人员生活污水均依托租赁民房所属村庄的污水处理设施处置; 3.施工期的噪声主要分为机械噪声、施工作业噪声和施工车辆噪声。施工期间要限制施工时间,采取低噪声的施工机械;车辆经过居民地应减速、限鸣,减少夜间运输;靠近敏感点设置临时铁皮挡板;施工设备、机械临时堆放点做好围挡;禁止夜间施工;施工期间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25)中规定的排放限值。 4.施工期间产生的固废包括工程弃渣和施工人员生活垃圾。拟建工程不设置弃土场,挖方回填后,仍有余方,弃方部分运至黄楼沟下游河道岸坡冲沟进行回填,部分弃方交由资质单位处置;施工人员生活垃圾依托租赁区域统一清运处置。固体废物排放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中有关规定。 (二)运营期,要逐项落实污染防治措施,确保各项污染防治措施达到相应标准要求。 1.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运营期基本无废气污染物产生。 2.****管理站,无人值守,无日常生活垃圾、生活污水、噪声产生。 3.本项目运营期无产噪设备产生噪声。 4.本****管理站,无固体废弃物产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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