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宗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镇自然资告字〔2026〕1号)
****政府批准,******局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1(幅)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宗地编号: |
**** |
宗地总面积: |
****095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镇****镇杉****工园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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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出让年限: |
50年 |
容积率: |
0.6≤R≤1.5 |
建筑系数(%): |
≥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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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绿地率(%): |
/ |
建筑限高(米): |
≤60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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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土地用途明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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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M3工业用地(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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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资强度: |
≥133万元/亩 |
保证金: |
21002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826BC00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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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状土地条件:已完成征地拆迁补偿工作、无权属纠纷,土地未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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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起始价: |
42003.99万元 |
加价幅度: |
10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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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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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中华人民**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
(一)申请人应具备的条件:
同一竞买申请人只能提交一次竞买申请(同一法定代表人视为同一名竞买申请人,申请人网上报名与交纳竞买保证金账户名称必须一致)。
(二)申请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禁止参与竞买:
1、凡存在拖欠土地价款或者土地出让金、囤地炒地、不严格履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违反土地出让相关规定或有土地违法行为的禁止参与竞买;
2、****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禁止参与竞买;
3、凡本次拍卖截止时间前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n)中有不良信用信息记录的禁止参与竞买(查询结果以出让人、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标书代写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买受人。
四、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26年2月7日至2026年2月27日登录“**省公共**交易信息网(网址:http://ggzy.****.cn)”选择“**市”免费获取拍卖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26年2月7日至2026年2月27日(节假日除外)登录“**省公共**交易信息网(网址:http://ggzy.****.cn)”选择“**市”进行网上报名,向我中心提交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6年2月27日16时30分。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将在2026年2月27日16时30分前确认其竞买资格。标书代写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2026年2月28日 10时00分在“**省公共**交易信息网(网址:http://ggzy.****.cn)”进行。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公告日期:2026年2月7日至2026年2月27日。
(二)拍卖方式、时间及观摩地点
1.本次拍卖采用网上拍卖方式进行,竞买人凭数字证书(CA)登录电子化交易平台进行交易。无数字证书(CA)的,须按照“**省公共**交易信息网认证的要求,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并在“**省公共**交易信息网(网址:http://ggzy.****.cn)”选择“**市”注册通过后,方可报名参加竞买;之前已经办理过**数字证书(CA)的(注:**市办理的**数字证书(CA)不能对接),只需进入**省公共**交易信息网注册登录,重新确认信息即可。
2.数字证书(CA)办理窗口:**市**区****侧**“市民之家”四楼,咨询人:孔女士,咨询热线:157****2457,24小时客服热线:400-6727-666。
3.网上拍卖出让时间:2026年2月28日上午10时00分。
4.拍卖观摩地点:****交易中心三楼开标厅。标书代写
(三)交纳竞买保证金
1.保证金采用线下交纳,须从竞买人账户以转账或电汇方式转入保证金专户(交纳人名称与竞买人名称一致)。
2.竞买保证金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周六、****银行不办理对公业务,竞买申请人应合理安排保证金交纳时间,如保证金无法到账,责任由竞买人自行承担),交纳时间截止后,未转入指定专户的,视为未交纳保证金,不能参与此次竞买活动。
3.竞得人交纳的保证金转作土地出让成交价款,未竞得人交纳的保证金在交易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原账户退还。
(四)竞买资格确认
1.竞买人资格条件及要求采取资格预审的方式审查,具备申请条件的,****将在2026年2月27日16时30分前确认其竞买资格,未通过资格审核的不能参与网上拍卖出让活动。
2.竞买人在参与土地交易活动时采用虚假资质或存在自然**违法违规行为受到限制或禁止参与土地竞买等情形的,一经查实,不予退还保证金,相关行为将进行公告并录入全省公共**交易信用体系。
(五)拍卖成交确认方式
网上报价最高且不低于底价的竞买人为竞得人(电子报价规则详见《拍卖出让文件》)。
(六)签订《成交确认书》
网上拍卖出让活动结束后,****将组织竞得人签订《成交确认书》,竞得人所交纳的保证金自动转为土地出让成交价款。竞得人于2026年2月28日11时00分之前,携带【资格审查】提交的所有资料原件和单位公章,前****交易中心三楼开标厅签订《成交确认书》。标书代写
八、特别说明
1、根据**省工业项目“标准地”指导性控制指标要求,该宗地控制指标为:固定资产投资强度≥133万元/亩,亩均税收≥6.993万元/亩,单位能耗工业增加值≥0.26万元/吨标煤,单位排放工业增加值≥630.74万元/吨。
2、依据相关规定,该宗地按现状出让(注:现状为已完成征地拆迁、无权属纠纷,未实施“场地平整”工程),场地平整工程由土地竞得人筹资建设,****政府不再统一组织建设。场地平整工程费用预算定额核定为1.40亿元,****政府承担并拨付;****政府****园区管理委员会与土地竞得人另行签订《场地平整工程建设协议》,双方共同设立专项资金共管账户,实行“分期拨付、审计结算”管理模式。具体规则如下:
(1)分期拨付:土地竞得人足额缴纳全部土地成交价款后,****政府将定额费用的70%(即0.98亿元)拨付至共管账户,专项用于工程启动;剩余30%定额费用(即0.42亿元),待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依据审计结果结算拨付。
(2)审计结算:县政府承担的场地平整工程费用上限为1.40亿元。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由县审计局对实际工程造价审计确认。若审计确认金额大于或等于1.40亿元,县政府按程序将剩余30%费用(即0.42亿元)足额拨付至共管账户,超出1.40亿元的部分由土地竞得人自行承担;若审计确认金额低于1.40亿元,按审计金额据实结算。
(3)差额处理:若已拨付资金超出审计确认的最终结算金额,土地竞得人须在审计报告出具后10个工作日内,将超额部分全额退还至县财政指定账户。
3、业主竞得土地后,******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同时,****园区管理委员会签订相关协议,一是《镇**工业项目“标准地”投资建设协议》,就“标准地”控制指标要求、履约标准、违约责任等权利义务进行明确;二是场地平整工程建设协议,明确工程内容、技术标准、工期节点、质量安全监管、验收程序、资金共管及违约责任等具体条款。
九、****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
联 系 人:李女生、雷女士
联系电话:187****8664、173****7931
开户单位:****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银行镇**建设街支行
银行账号:5300 1637 7510 5100 2346(需备注:**G2026-1号宗地竞买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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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2 月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