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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6-02-06 18:12:17
根据《关于公开选取**市主**互联网租赁自行车运营服务主体的公告》,现将评审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从2026年2月7日起至2026年2月9日止,如对评审结果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签字盖章扫描件PDF版)提出,并发送至****@163.com邮箱,超出规定时限提出的异议不予受理。
附件: **市主**互联网租赁自行车运营服务主体公开选取综合评审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