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采购人 | **** | 采购类型 | 公开招标 |
| 资格审查 | 资格后审 | 项目类型 | 其他 |
(招标编号:****)
公示结束时间:2026年02月09日
一、评标情况
标段(包)[001] 高新轩阅里项目标识标牌工程(二次):
1、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中标候选人第1名:****,投标报价:78.983560万元,质量:合格,工期/交货期/服务期:50天;
中标候选人第2名:******公司,投标报价:79.067472万元,质量:合格,工期/交货期/服务期:50天;
中标候选人第3名:******公司,投标报价:79.108485万元,质量:合格,工期/交货期/服务期:50天;
2、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情况
中标候选人(****)的项目负责人:张星 工程师 ****886;
中标候选人(******公司)的项目负责人:刘天婵 工程师 ****575;
中标候选人(******公司)的项目负责人:王宏杰 高级工程师 ****0039SZB****68583;
3、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中标候选人(****)的资格能力条件:完全响应;
中标候选人(******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完全响应;
中标候选人(******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完全响应;
4、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情况
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情况:完全响应;
中标候选人(******公司)的评标情况:完全响应;
中标候选人(******公司)的评标情况:完全响应;
二、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1、投标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代理机构提交书面质疑材料。2、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下列内容:(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2)被质疑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3)质疑事项的基本事实;(4)相关请求及主张;(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3、书面质疑材料必须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并提供文件规定的相应证明材料,未按上述规定提交的书面质疑材料不予受理。4、质疑材料递交地址:**省**市**区**南路 39 号金石柏朗 15 楼,联系人周工,联系电话:180****1762。
三、其他
本次中标候选人公示在《招采通平台》、《**采购与招标网》发布。
四、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公司纪检审计部。
五、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地 址:**省**市高新区锦业路59号高科智慧园A座20层整层
联 系 人:王工
电 话:029-****8111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 **省**市**区**南路 39 号金石柏朗 1 幢 1 单元 15 层
联 系 人:周嘉敏
电 话:180****1762
电子邮件:****@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