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园区综合服务中心建设项目

审批
安徽-池州-贵池区
发布时间: 2026年02月06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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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

填表日期:2026-02-06

项目名称 ****中心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 **省**市****园区 占地面积
(平方米)
13333
建设单位 **** 法定代表人 陈林
联系人 陈城 联系电话 183****3072
项目投资(万元) 12840 环保投资(万元) 800
拟投入生产运营日期 2028-09-01
建设性质 **
备案依据 该项目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属于第130 等级公路(不含维护;不含生命救援、应急保通工程以及国防交通保障项目;不含改扩建四级公路)项中配套设施;不涉及环境敏感区的三级、四级公路。
建设内容及规模 项目占地面积约20亩,****中心约19609平方米,****停车场等附属设施,****学院路周边环境进行整治提升。
主要环境影响 采取的环保措施及排放去向
废水
生产废水
生活污水
其他措施:
施工人员应尽量集中居住,建设临时性生活污水处理措施,经处理后做为施工、洒水抑尘水等。
生产废水
其他措施:
对于施工中的冲洗废水,要求加强施工现场管理,杜绝人为浪费的同时,在低洼地设置临时废水沉淀池一座,收集施工中所排放的各类废水,在沉淀一定时间后,作为施工用水的回用水。
固废 环保措施:
对施工过程中产生和各类建筑垃圾应当及时清理,保持施工现场整洁;工程施工现场出入口的道路应当硬化,配置相应的冲洗设施,车辆冲洗干净后,方可驶离工地;按照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核定的时间、路线、地点运输和倾倒建筑垃圾,禁止偷倒、乱倒;建筑垃圾运输车辆应当采取密闭措施,不得超载运输,不得车轮带泥,不得遗撒、泄漏;建筑垃圾运输作业时,建设单位应当督促运输单位在清运时间内组织人力、物力或委托专业市容环境卫生服务单位做好沿途的污染清理工作。
噪声 有环保措施:
为减轻施工噪声对周围居民的影响,施工期应严格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有关规定,加强管理,控制同时作业的高噪声设备的数量;合理安排施工工期、施工机械操作时间,尽量避免夜间施工;对于施工期间的材料运输、敲击、人的喊叫等施工声源,要求施工队通过文明施工、加强有效管理加以缓解;工程施工材料运输应安排在白天进行,禁止夜间扰民;运输车辆进入现场应减速,并减少鸣笛;项目区范围内的敏感点拆迁后,方可对其周边进行施工,以防施工期噪声扰民。
生态影响 有环保措施:
项目实施对区域环境空气、水环境、声环境均不会产生明显的影响,对区域环境质量影响很小;在确保施工安装质量、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在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的前提下,把本项目对周围的生态环境影响降低到最低程度。
承诺:**** 陈林承诺所填写各项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建设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如存在弄虚作假、隐瞒欺骗等情况及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由 ****, 陈林 承担全部责任。
备案回执:该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已经完成备案,备案号:202********0000184。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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