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名称:****知识产权服务综合代理业务
招标编号:****招标编码:****014639
现对招标文件作如下修改说明:
1、关于社保证明
《****知识产权服务综合代理业务招标文件》
中的相关内容为“2025年任意3个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社保的证明”;《附件:****知识产权服务综合代理业务评分标准》中,拟投入本项目人力**项,规定的是“2025年任意1个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社保的证明”。
针对上述不一致,统一改为“2025年第10-12月3个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社保的证明”。
2、《****知识产权服务综合代理业务招标文件》中:
最后的投标询价清单表格,第1行、第2行的“服务内容”均为“发明专利申请”,清单量均为200件;附件2中,第2行,“服务内容”为“实用新型专利申请”,清单量均为20件;以“附件2:****知识产权服务综合代理业务投标询价清单”(EXCEL表)为准。”
总则,“2.服务要求”第(13)点、“6.投标报价”第(6)点,技术领域专利态势分析报告均为“每季度输出”,附件2报价清单中数量为2篇,以附件2为准;
总则,“6.投标报价”,第(3)点“发明、实用新型、外观专利申请的代理费”与附件2涵盖工作内容不同,第(10)点专利官费监控清单量与附件2不同,均以附件2为准;
3、《附件:****知识产权服务综合代理业务
评分标准》中的“质量保证”项中:
授权率 65%-75%,5分,改为 授权率 65%-74%,5分;
提及的“规定时间内全部发明授权专利数量”与“规定时间内发明结案专利总数量”,是指在2023年1月1日-2025年12月31期间公开的案件中,授权的发明专利数量与结案(授权+驳回+撤回)的发明专利总数量。
招标文件中与本修改要求不一致处,以本修改为准。
采购人:****
日期:2026年 2 月 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