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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日期:2026-02-06
| 项目名称 | ****诊所 | ||
| 建设地点 | **省******办事处官南大道与环湖东****花园48幢1层商铺5号 | 占地面积 (平方米) | 81.49 |
| 建设单位 | / | 法定代表人 | 赵江 |
| 联系人 | 赵江 | 联系电话 | 158****1767 |
| 项目投资(万元) | 20 | 环保投资(万元) | 2 |
| 拟投入生产运营日期 | 2026-03-10 | ||
| 建设性质 | ** | ||
| 备案依据 | 该项目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属于第108 医院;****防治院(所、站);妇幼保健院(所、站);急救中心(站)服务;采供血机构服务;基层医疗卫生服务项中住院床位20张以下的(不含20张住院床位的)。 | ||
| 建设内容及规模 | 该诊所为内科、儿科诊所,设置有诊室、药房治疗室、医疗废物暂存间、消毒间、卫生间等功能科室,配备有灭火器、应急原明灯等设备,面积81.49平方米。 | ||
| 主要环境影响 | 采取的环保措施及排放去向 | ||
| 废水 生产废水 | 生活污水 无环保措施: 生活污水直接通过小****市政府污水管网 生产废水 无环保措施: 生活污水直接通过小****市政府污水管网 | ||
| 固废 | 环保措施: 固废主要有生活垃圾和医废服务,生活垃圾经过垃圾分类后由市政环保部门回收处理,医废垃圾****公司统一回收处理。 | ||
| 承诺: 赵江承诺所填写各项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建设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如存在弄虚作假、隐瞒欺骗等情况及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由 赵江 承担全部责任。 | |||
| 备案回执:该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已经完成备案,备案号:202********0000415。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