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2025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任务-发展农村集体经济项目-****商铺出租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受****的委托,于2026年02月06日就**县2025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任务-发展农村集体经济项目-****商铺出租项目(****)采用竞争性谈判进行采购。
现就本次采购的中标(成交)结果公告如下:一、采购计划编号:二、项目编号:****三、项目名称:**县2025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任务-发展农村集体经济项目-****商铺出租项目四、采购结果合同包1(**县2025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任务-发展农村集体经济项目-****商铺出租项目)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地址中标(成交)金额******公司**市**区海滨大道北111号御景名城住宅小区14号商住楼一层02商铺¥477,110.00五、主要标的信息合同包1(**县2025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任务-发展农村集体经济项目-****商铺出租项目)工程类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施工范围工期金额元1其他工程**县2025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任务-发展农村集体经济项目-****商铺出租项目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90日历天¥477,110.00六、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评审委员会总人数:3随机抽取专家名单:陈小驹、叶沐雨采购人代表名单:廖毅自行选定专家名单:无七、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参照中华人民共****委员会颁发的计价格[2002]1980号、国家发改委[2003]857号及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规定的“工程类”计算收取。
收取对象:采购人。
八、本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序号响应供应商最终报价(元)名次1******公司¥477,110.0012****公司¥482,860.0023****公司¥485,316.0032、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逾期将依法不予受理。
十、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代理机构:****地址:**省**市**区康宁路洪屋下396号邮政编码:524000项目咨询:157****3603(曹工)2、采购人:****地址:************2026年02月06日2026年02月0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