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6年2月6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审批
新疆-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阿图什市
发布时间: 2026年02月06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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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6年2月6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索 引 号 **** 主题分类
发布机构 ****环境局 发布日期 2026-02-06 19:30
名 称 关于2026年2月6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文 号 〔〕号
来 源 ****环境局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2月6日-2026年2月12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908-****569(兼传真)

通讯地址:****市**路东20号院,邮编845350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单位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1

****气体生产,充装迁建项目

**维吾尔自治区克孜勒苏柯尔克孜****工业园****园区)

****

******公司

本项目为**项目,总投资为650万元。项目**气体灌瓶间、瓶库间、成品库房等,充装氧气、氩气及二氧化碳,同时销售乙炔、丙烷、氮气、

氩气和二氧化碳混合气。

(一)严格落实施工期各项环保措施。加强项目施工期环境保护管理工作,防止施工期废水、扬尘、固体废物和噪声对周围环境产生不利影响。

(二)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生****工业园****处理厂。

(三)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通过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设备基础减振、加强设备维护等措施,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的要求。

(四)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废钢瓶由钢瓶厂家回收处理,废阀门集中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废润滑油及废润滑油桶贮存于危废暂存间内,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生活****园区环卫部门清运。

(五)加强项目环境风险管控,建立健全各类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制定环境应急预案,杜绝突发环境风险等事故发生。

2

****县萨热克铜矿勘探

******县乌鲁克恰提乡北部

******公司

******公司

勘探区位于**县乌鲁克恰提乡北部,中心地理坐标为:中心点坐标东经74°35′45.000″,北纬40°01′30.000″。**四周均为空地,本项目建设性质为**,勘探面积18.1km2平方公里,勘探期限为2025年1月14日至2027年1月14日,共计3年。

本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勘探范围可控源剖面测量175点、工程点测量34点、

钻探11730米。2.辅助工程,设置施工便道及生活营地。3.公用工程,洒水抑尘用水由附近城镇拉由水车拉运至勘探区;工作人员用水自带纯净水,供电由柴油发电机供给。4.环保工程,包括废气、废水、噪声、固体废物、环境风险等污染防治工程。

本项目对环境空气质量的影响主要为施钻探施工场地平整、钻探开挖、回填及临时土方堆放,车辆运输等过程中产生的扬尘等以及建设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因内燃机燃烧排放的尾气。施工扬尘及燃油机械设备燃烧尾气均为无组织、间歇式排放的面源,影响程度及范围有限,为短期的局部影响,随施工结束消失。

拟采取的主要大气环境保护措施为:(1)施工工程中产生的土石方集中堆放,表土单独堆放,堆放时采取覆盖措施,覆盖率100%,定期进行洒水降尘。(2)从外部运输物料设备等至勘探区的过程应严格按规划的便道的路线行驶,装卸过程以及**内部车辆在运输过程,可以通过采取洒水降尘的措施,针对场地内重点扬尘区域(如卸料口及运输路线等)进行增加洒水降尘作业频率,并及时对**损坏道路进行维护、修缮;针对运输等产生的无组织扬尘,降低物料装卸高度,采取苫布遮盖密闭运输,控制运输车辆行驶速度及装载量,减少物料转运环节,缩短物料运输距离,严禁在大风及暴雨天气进行物料采装、运输等作业;(3)施工表土开挖过程中定期对产尘区进行洒水降尘,开挖后的表土堆放过程中如遇到刮风天气时可加大洒水降尘频次。探矿严格按照规划进度进行,探矿结束后及时将开挖的表土回填复垦。

本项目勘探期间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产生量约0.44立方米/天,生活污水依托采**生活营地处置设施(生活污水经集成式生物化粪池处理后用于项目区绿化灌溉,不外排),对项目勘探区及周边环境影响较小。项目勘探期项目区周边无地表水,因此项目排污与地表水不产生水力联系,对其不造成影响。

本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岩心钻机、各种运输车辆作业时产生的噪声。施工机械作业噪声主要为勘测阶段使用岩心钻机、劈心取样机、运输车辆产生的噪声,噪声源强为70至90分贝,产生短期、局部影响,随施工结束后消失。通过选用符合国家规范的低噪声机械设备、设备进行基础减振、加强设备的维护保养,****设备处于正常运行工况,运输车辆减速慢行,优化施工组织等措施,可减缓对项目区域周边声环境影响。

本项目不在项目****维修站,机械维护保养均委托当地社会机构,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探矿土石方、生活垃圾和危险废物。产生情况及处置如下:

一般固体废物:(1)废弃土石方(代码:900-001-S70),经编织袋封闭后,暂时堆放于表土临时堆场四周,形成表土临时堆场围挡,槽探作业结束后,全部用于槽探场地回填平整。

生活垃圾:本项目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经垃圾袋收集后,施工人员当天作业结束离场带到附近乡镇垃圾收集箱,由当地环卫部门收集处理。

危险废物:(1)废液油桶危险废物产生量约0.02t/a,建设单位将产生的柴油桶暂存于一体式撬装危废暂存间后交有资质单位处置,对勘探区及周围环境造成的影响甚微。(2)废机油危险废物建设单位将产生的废机油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后交有资质单位处置,对勘探区及周围环境造成的影响甚微。

通过采取上述措施后,本项目固体废物可以得到合理处置。

3

****县玉鲁巴西铅锌矿勘探

**维吾尔自治区**

**县城南东162°方位直距115km处

**友****公司

******公司

****县玉鲁巴西铅锌矿勘探位于**维吾尔自治区**

**县城南东162°方位直距115km处,****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74°46′03.000″,北纬39°14′31.000″。

本项目建设性质为**,勘查面积12.24平方公里,探矿权证书证号:T650********130****1300;有效期为2021年7月5日—2026年7月5日。

本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包括:1.主体工程,在勘查范围内设槽探500m3。2.辅助工程,设置施工便道及生活营地。3.公用工程,洒水抑尘用水由附近城镇拉由水车拉运至勘探区;工作人员用水自带纯净水,供电由柴油发电机供给。4.环保工程,包括废气、废水、噪声、固体废物、环境风险等污染防治工程。

本项目对环境空气质量的影响主要为施工期探槽、施工便道等工程土方的开挖、回填及临时土方堆放,车辆运输等过程中产生的扬尘等以及建设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因内燃机燃烧排放的尾气。施工扬尘及燃油机械设备燃烧尾气均为无组织、间歇式排放的面源,影响程度及范围有限,为短期的局部影响,随施工结束消失。

拟采取的主要大气环境保护措施为:(1)施工工程中产生的土石方集中堆放,表土单独堆放,堆放时采取覆盖措施,覆盖率100%,定期进行洒水降尘。(2)从外部运输物料设备等至勘探区的过程应严格按规划的便道的路线行驶,装卸过程以及**内部车辆在运输过程,可以通过采取洒水降尘的措施,针对场地内重点扬尘区域(如卸料口及运输路线等)进行增加洒水降尘作业频率,并及时对**损坏道路进行维护、修缮;针对运输等产生的无组织扬尘,降低物料装卸高度,采取苫布遮盖密闭运输,控制运输车辆行驶速度及装载量,减少物料转运环节,缩短物料运输距离,严禁在大风及暴雨天气进行物料采装、运输等作业;(3)施工表土开挖过程中定期对产尘区进行洒水降尘,开挖后的表土堆放过程中如遇到刮风天气时可加大洒水降尘频次。探矿严格按照规划进度进行,探矿结束后及时将开挖的表土回填复垦。

本项目勘探期间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产生量约0.48立方米/天,经一体化污水设施(6立方米)收集处理后,满足《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排放标准》(DB654275-2019)表2 A级标准,符合草地生态系统灌溉要求。项目勘探期项目区周边无地表水,因此项目排污与地表水不产生水力联系,对其不造成影响。

本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挖掘机、各种运输车辆作业时产生的噪声。施工机械作业噪声主要为勘测阶段使用挖掘机、运输车辆产生的噪声,噪声源强为75至90分贝,产生短期、局部影响,随施工结束后消失。通过选用符合国家规范的低噪声机械设备、设备进行基础减振、加强设备的维护保养,****设备处于正常运行工况,运输车辆减速慢行,优化施工组织等措施,可减缓对项目区域周边声环境影响。

本项目不在项目****维修站,机械维护保养均委托当地社会机构,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探矿土石方、生活垃圾和危险废物。产生情况及处置如下:

一般固体废物:(1)废弃土石方(代码:900-001-S70)经编织袋封闭后,暂时堆放于表土临时堆场四周,形成表土临时堆场围挡,槽探作业结束后,全部用于槽探场地回填平整。

生活垃圾:本项目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经垃圾袋收集后,施工人员当天作业结束离场带到附近乡镇垃圾收集箱,由当地环卫部门收集处理。

危险废物:(1)建设单位将产生的柴油桶暂存于一体式撬装危废暂存间后交有资质单位处置,对勘探区及周围环境造成的影响甚微。(2)建设单位将产生的废机油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后交有资质单位处置,对勘探区及周围环境造成的影响甚微。

通过采取上述措施后,本项目固体废物可以得到合理处置。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做出批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决定要求听证。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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