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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承担**县年产12万吨超级铁精矿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按照《中华人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生态环境部令 第4号)的相关要求,本项目公众参与进行第一次公示,情况如下: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县年产12万吨超级铁精矿厂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维吾尔自治区**地区**县吐尔洪乡
建设内容及规模:总建筑面积8000平方米,主要包含:厂房、循环水池,配电室等,建设年产12万吨超级铁精矿生产线以及配套设施设备等。总投资9510万元。
二、建设单位信息
建设单位:****
单位地址:**维吾尔自治区**地区**县吐尔洪乡
联系人:王总138****1767
三、环评单位信息
评价机构:****
地址:****市**区南**路480号金星大厦1901室
联系人:袁工-135****3081
邮箱:****@qq.com
四、公众意见表网络链接
公众意见表网络下载链接:http://www.****.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1024_665329.html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本次公众参与本着知情、真实、平等、广泛、主动的原则,采用公开发布工程信息收集公众意见及建议,公众可以在本信息公开后10个工作日内,点击本文中链接获取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填写后可通过书信、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向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提出您对本项目实施过程中和实施后有关的环保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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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