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汀县新桥中心卫生院2026年次氯酸钠、硫代硫酸钠公开询价采购公告(二次)

发布时间: 2026年02月0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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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我院污水处理时次氯酸钠和硫代硫酸钠的实际使用情况,经我院院务会研究,决定采用公开询价的方式采购一批10%次氯酸钠及硫代硫酸钠。确定供应商之后,我院将依据实际使用需求,分批次向中标供应商进行采购,并签订为期1年的采购合同。

现诚邀具备相关资质的供应商参与投标,请于采购会开始前将密封投标材料递交至我院总务科,其他时间递交将视为无效。

一、采购内容及要求

二、定标方式

采用最低价评标法,即在全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前提下,以两种产品的合计金额(次氯酸钠投标单价乘以次氯酸钠年预算量,再加上硫代硫酸钠投标单价乘以硫代硫酸钠年预算量的总****一中标候选人。

三、投标须知

投标人应按以下要求准备材料:

(一)法人投标

1.营业执照复印件、产品生产厂商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如委托代理人投标,须另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均加盖公章);

3.填报完整的报价单(格式见附件1);

4.承诺函(格式见附件2)。

(二)自然人投标

1.投标人身份证复印件、产品合格证复印件;

2.填报完整的报价单(格式见附件1);

3.承诺函(格式见附件2)。

投标文件应包含一正二副共三份,报价单须单独成页,所有文件装订成册并密封。封面须注明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联系方式等信息。法人须加盖公章,自然人无需盖章。

(三)密封及其标记的具体形式:所有纸质投标文件(包括正本、副本及可读介质)均需密封,否则投标将被视为无效。密封的外包装应至少标注“项目名称、投标人全称”等信息,若未按此要求标记,导致投标文件误投、遗漏或提前拆封的,本院概不承担责任。

(四)投标保证金:本次投标不收取保证金。

(五)中标者应在接到中标通知后的30日内与我院签订购销合同。若逾期未与我院签订购销合同,将视为自动放弃中标资格。

(六)在合同期内,若中标人所供产品为假冒伪劣产品,或出现浓度不达标等质量问题,又或者未能及时供货,本院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若给我院造成损失,中标人需承担相关赔偿责任。同时,我院将与第二中标人签订购销合同(以此类推)。

(七)供货及验收:自业主下订单之日起,中标供应商须在3天内将货物送达指定地点。供应商每次均应对所供应的次氯酸钠浓度进行现场校验,确保浓度≥10%,同时每次都需提供过磅重量证明、生产批号及产品合格证明。

(八)付款方式:每月按实际供货量进行结算。合同签订且验收合格后,每月初需根据上个月的供货量提供正规税务发票等结账所需票据。财务收到票据后,原则上应在1个月内结清货款。

四、报名方式

投标人必须于2026年2月11日17:00前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非法人现场报名的,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到我院总务科(一号楼4层411)进行现场报名,逾期不予受理。

五、公告时间

本公告于****微信公众号发布,发布时间为:2026年2月6日至2月11日。

六、采购会时间

2026年2月12日9:30开始。

七、投标文件递交加急标书代写

(一)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2月12日9:30(**时间),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加急标书代写

(二)递交地址:**省**县新桥镇新桥村杨背巷53号****总务科

(三)联系方式:联系人:范女士、林先生;联系电话:0597-****313

(四)递交要求:投标文件应于截止时间前密封送达指定地点。不符合密封、签署或装订要求的投标文件,招标人有权拒绝接收。加急标书代写

八、免责声明

若我院因对污水处理工艺实施技术升级改造等因素,无需使用本次询价采购的次氯酸钠和硫代硫酸钠,我院有权终止本次询价采购协议(或合同),且无需承担任何责任。

附件:1.****次氯酸钠、硫代硫酸钠采购报价单

2.承诺函

****

2026年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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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招标进度跟踪
2026-0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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