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液化天然气外输管道复线(**-**)工程变更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集团****公司****公司:
你公司《关于报审〈**LNG外输管道复线(**-**)工程变更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申请》(西南管道**函〔2025〕1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 工程概况及总体意见
**液化天然气(LNG)外输管道复线(**-**)工程可将海外液化天然气(LNG)**引入**省,对于实现“气化**”具有重要意义。工程途经**壮族自治区**市**区、**省**富**、广**、**县等2省(自治区)的4个县(区)级行政区,全长344.4公里,管径508毫米,设计压力10兆帕,设计输送能力10亿立方米/年。2023年12月,我部以环审〔2023〕140号文件批复该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2024年8月,工程正式开工建设;截至2025年12月,工程综合进度已达到67.83%,其中完成扫线314.24公里、开挖285.56公里。
在工程实施阶段,为有利于施工,**水利枢纽段和文靖铁路那洒站段路由发生重大变动,管径、设计压力和输送规模等设计参数均不变。其中,**水利枢纽段位于**壮族自治区**市,变更后线路全长13.56公里,较原批复路由增加2.51公里,新通过生态保护红线3.4公里,沿线不设置站场、阀室;文靖铁路那洒站段变更后线路全长4.7公里,较原批复路由增加0.9公里,新通过生态保护红线77米,沿线不设置站场、阀室。工程总投资1.54亿元,环保投资887万元,占工程总投资的5.76%,施工期约8个月。工程无永久占地,临时占地23.67公顷,**施工便道0.83公里,整修施工便道10.9公里。
工程全线为《**能源发展“十四五”规划》和《**省绿色能源发展“十四五”规划》中规划**项目,国家发展改革委以发改能源〔2023〕891号文件核准工程建设。工程实施将对区域生态、水环境等产生不利影响,在全面落实环境影响报告书生态环保措施和本批复要求后,工程实施导致的不利生态环境影响能够得到一定缓解和控制。我部原则同意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总体结论和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二、 主要生态环境影响
(一) 生态影响。工程涉及**谷地农林产品提供、**下游低山河谷生物多样性保护等生态功能区,不涉及永久占地,临时占地以林地、耕地为主。沿线以定向钻和顶管等无害化方式穿越生态保护红线,不设置弃渣场。施工作业带清理、管沟开挖、管道敷设等将占用和破坏植被,惊扰野生动物,对沿线生态系统产生一定不利影响。
(二)环境风险。管道中心线两侧环境风险评价范围内分布有居民等生态环境保护目标,天然气泄漏及火灾、爆炸等导致的次生环境问题,可能对上述目标产生不利影响。
(三)水环境影响。工程以定向钻方式穿越**,不涉及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施工期定向钻产生的废弃泥浆、钻屑、清管试压废水以及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等,可能对地表水环境产生不利影响。
(四)其他环境影响。施工期扬尘、噪声和弃渣等固体废物等将可能对周边环境产生不利影响。
三、 减缓生态环境影响的主要措施
(一) 加强生态保护。开工前组织专业技术单位对占地范围开展动植物详查,对新发现的珍稀濒危保护物种,依法依规加强保护,必要时向主管部门报告。对可能受施工影响的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和古树,通过采取优化项目布置和施工作业方式等措施,避免占用,必要时进一步采取相应的补救措施。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严格划定施工范围,合理安排施工时段和方式等,尽量减少施工占地对植被的破坏,减轻施工活动对野生动物产生的惊扰。做好施工人员的生态环保宣传教育,禁止擅自破坏植被和捕杀野生动物。进一步优化施工工期安排,农田开挖施工应尽量避开农作物生长季节,减轻对农业生产的影响。涉及生态保护红线区域的管段,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策要求,必要时应依法履行相关手续,否则不得在相关区域动工建设。施工前做好表土剥离和堆存保护,施工时采取分层开挖、分层堆放、分层回填措施,施工结束后根据周边生态状况,对施工迹地等区域实施复耕或生态修复。加强生态修复设计,坚持因地制宜原则,统筹考虑管道保护要求,使用原生表土及乡土物种,重建与周边生态环境相协调的植物群落,保护和恢复生物多样性,初期采取加强管护等措施确保修复成效,最终形成可自然维持的“野化”群落。
(二)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强化管道设计,增强本质安全,定期开展管道壁厚和内腐蚀检测,提高巡线频次。穿越环境敏感区段和临近居民点的管道适当增加壁厚,必要时可增加截断阀室。建立应急管理体系,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集团等现有应急管理体系中,做好与相关方面应急预案联动,定期开展演练,一旦发生突发环境事件,及时妥善应对。
(三)水环境保护措施。定向钻施工的出入土点、泥浆池等应远离河道布设,施工期加强对施工废水和生活污水的收集处置,清管试压废水等施工污(废)水处理达标后回用或依法依规排放。施工场地设置移动环保厕所,委托当地环卫部门定期清运。落实防渗措施,在泥浆池底铺设防渗膜,在站场排污池和危废储存区域实施重点防渗,强化施工机械管理,避免废水、废油等污染地下水和土壤环境,加强地下水水位水质监测。
(四)其他环境保护措施。项目建设及运营中应落实国家和地方关于扬尘等污染防治要求。施工期采取苫盖、洒水抑尘措施,避免在大风天气时施工。选择低噪声施工机械,加强设备、车辆的日常维修保养等。定向钻泥浆循环使用,废弃泥浆同施工钻屑等交有能力单位处理、处置;施工废料回收利用,清管和分离器检修废物按环保要求处置,危险废物交有资质单位处置。
四、加强环境管理
你公司应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建立内部生态环境管理体系,明确职责和制度,加强环境管理,开展施工期环境监理,确保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落实。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梳理主要生态环保措施,形成清单作为环境影响报告书附件,并严格落实生态环保措施专项设计要求。将优化和细化后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及概算纳入设计、施工、监理等招标文件及合同,并明确责任。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经批准后,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重新报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项目建成后,应按规定程序实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适时开展环境影响后评价。
五、强化事中事后监管
**市、文****生态环境局要切实承担事中事后监管主要责任,履行属地监管职责,严格贯彻执行法律法规,按照《关于进一步完善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及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监管工作机制的意见》(环执法〔2021〕70号)以及相关政策要求加强对该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及自主验收监管。**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要加强对“三同时”及自主验收监管工作的监督指导,生态环境部珠江流域******管理局等单位依职责按照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要求开展相关监管工作。你公司应在收到本批复20个工作日内,将批准后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及批复文件复印件分送上述部门,按规定接受生态环境部门监督检查。
六、其他要求仍按环审〔2023〕140号文件执行。
生态环境部
2026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