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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市)县商务主管部门,各拍卖企业:
根据《****商务厅关于开展2025年度全省拍卖企业核查工作的通知》(见附件)有关要求,结合实际,现将全市2025年度拍卖企业核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核查对象
注册地在**市内,2025年12月31日前取得《拍卖经营批准证书》的拍卖企业及其分支机构。
二、工作要求
(一)广泛发动。各区(市)县商务主管部门要广泛发动区内拍卖企业按时参加年度核查。
(二)企业自查。拍卖企业要严格对照《****商务厅关于开展2025年度全省拍卖企业核查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对经营活动管理情况和从业人员管理情况开展自查,准备自查报告和相关核查材料。
(三)开展初查报送。市商务局按要求对拍卖企业提交的材料进行核查,出具书面核查意见,按时将书面核查意见****商务厅。
三、其他
各拍卖企业将所有材料装订成册(一份)请于3月9日前邮寄或送至**市**区文武路38****广场16楼C****协会)。对未在规定时间内递交核查材料的拍卖企业,按相关要求办理。
附件:****商务厅关于开展2025年全省拍卖企业核查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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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2月6日
联系人:吴国林,028-****3758
****协会周成028-****7321、****67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