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所在地:**省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采购信息,根据有关规定,现将我单位软件开发服务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一、项目名称:应用软件开发服务
二、项目编号:****
三、公示时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
四、发布正文
根据任务需要,我部拟采购应用软件开发服务,包括典型场景下实体模型、通信模型、行为模型以及仿真想定等。
五、货物名称、技术要求、商务要求
应用软件开发服务,技术要求和商务要求详见附件。
六、供应商资质要求
(一)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截止到开标时间,供应商成立时间不少于3年,且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或为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标书代写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征询目的
公开征集符合条件的潜在供应商,潜在供应商可将本单位的产品参数、价格参数、服务等资料发送采购人,便于采购人进一步完善采购方案。采购人将根据收到的产品数据参数对方案中的相应条款适当优化完善,为下一步正式采购做好准备。欢迎各供应商踊跃提出意见建议。
八、说明
(一)供应商对采购需求如有意向或有异议、意见建议等,请在公示时限内以书面形式向我部反馈(提供意向函,含对公示内容的意见建议),意见建议内容应当实事求是、具体详细、理由充分,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反馈材料应当写明供应商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联系人并加盖单位印章。超出时限要求,我部将不予采纳。
(二)供应商提出的意见建议材料将作为本项目参数拟制的重要依据,是否采纳均不影响后续采购活动,我部对提出的意见和建议不作书面回复。
(三)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仅作为供应商了解初步采购安排的参考,采购项目具体情况以最终发布的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标书代写
九、联系方式
联系人:支老师 杜老师
电话:029-****6227 150****8603
029-****6056 181****1767
地 址:**省**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