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宿舍改造、教学综合楼防水及学生厕所等零星修缮工程招标公告
****教师宿舍改造、教学综合楼防水及学生厕所等零星修缮工程项目已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上级拨款及公用经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招标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本次招标项目的概况如下:
2.1 本次招标项目为****教师宿舍改造、教学综合楼防水及学生厕所等零星修缮工程项目,其中各标段划分为:一个标段;
2.2 工程建设地点为:****校园内 ;
2.3 建设规模:本工程招标预算价为11.0317万元。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控制价):本工程最高控制价开标现****领导小组当场确定平均值;加急标书代写
2.5 施工现场状况及周边环境:已具备施工条件;
2.6 计划总工期30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
2.7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8 资金来源:上级拨款及公用经费。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三级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并具有《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和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合格证书(B证。)
3.3投标人报名时应提交单位委托书、企业营业执照、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4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投标人和其拟派出的项目经理 “类似工程业绩”要求:无;“类似工程业绩”是指(下同):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的前5年内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无 。
3.6其他资格要求:省外建筑企业参加投标,应按《关于推动全省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通知》(闽建筑[2015]35号文)、《关于做好建筑施工企业信息与工程招投标活动衔接的通知》(闽建办筑[2016]8号文),办理入闽登记手续。
投标人须严格执行《**省建设工程责任主体不良记录“黑名单”管理实施办法(试行)》(闽建[2016]5号)规定。
10、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在****公告栏上进行发布。
11、 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址:**市洪梅镇霞峰村厝仔22号
邮编:362334
联系人:许老师
电话:137****2588、138****0728
2026年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