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安市霞峰小学教师宿舍改造、教学综合楼防水及学生厕所等零星修缮工程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26年02月0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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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宿舍改造、教学综合楼防水及学生厕所等零星修缮工程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教师宿舍改造、教学综合楼防水及学生厕所等零星修缮工程项目已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上级拨款及公用经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招标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本次招标项目的概况如下:

2.1 本次招标项目为****教师宿舍改造、教学综合楼防水及学生厕所等零星修缮工程项目,其中各标段划分为:一个标段;

2.2 工程建设地点为:****校园内 ;

2.3 建设规模:本工程招标预算价为11.0317万元。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控制价):本工程最高控制价开标现****领导小组当场确定平均值;加急标书代写

2.5 施工现场状况及周边环境:已具备施工条件;

2.6 计划总工期30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

2.7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8 资金来源:上级拨款及公用经费。


2.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三级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并具有《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和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合格证书(B证。)

3.3投标人报名时应提交单位委托书、企业营业执照、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4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投标人和其拟派出的项目经理 “类似工程业绩”要求:无;“类似工程业绩”是指(下同):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的前5年内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无 。

3.6其他资格要求:省外建筑企业参加投标,应按《关于推动全省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通知》(闽建筑[2015]35号文)、《关于做好建筑施工企业信息与工程招投标活动衔接的通知》(闽建办筑[2016]8号文),办理入闽登记手续。

投标人须严格执行《**省建设工程责任主体不良记录“黑名单”管理实施办法(试行)》(闽建[2016]5号)规定。

3.本招标项目采用最低投标价中标法的评标办法。
4. 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招标文件有关规定提供人民币2000元的投标保证金。以现金形式提交。投标人开标时将用包封袋密封,且在包封袋封面注明工程名称、保证金金额、投标单位名称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当场清点,如数额不符合要求将作出对投标人不利的决定(取消其中标资格),且在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后五日内退还,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开标结束后直接退还)。未按规定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加急标书代写
5.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有意向参加的投标单位,于2026年 2月9日08时30分至2026年2月13日15时00分(**时间,下同)到招标机构处(地址:**市洪梅镇霞峰村厝仔22****小学行政室,联系电话:许仁锦老师137****2588)获取招标文件、工程量预算清单等资料。本次招标采用书面投标。
7、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2026年2月13日15时30分(**时间),(招标机构将在截止时间前30分钟开始接收)投标人将密封的投标文件送至****行政室。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手执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应手执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参加开标程序,并现场核验身份。投标人未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开标的,视为自行放弃投标资格。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将被拒绝。 加急标书代写
8、 其他事项:中标者须付3000元工程预算费。
9、 支付方式
本招标项目不设预付款,按工程进度拨款。本项目的工程款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结算审核后支付款至结算审核总造价的95%,余下5%作为质量保修金,待保修期满后一次性结清。

10、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在****公告栏上进行发布。

11、 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址:**市洪梅镇霞峰村厝仔22号

邮编:362334

联系人:许老师

电话:137****2588、138****0728




2026年2月7日

招标进度跟踪
2026-0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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