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郸富都尔机械装备制造有限公司技改搬迁铸造项目

审批
河北-邯郸-涉县
发布时间: 2026年02月07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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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建设单位名称: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建设单位机构代码: 建设单位法人: 建设单位联系人: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 建设单位详细地址:
****
****0426MA07KAPX9X李昊
李昊**省**市**
**省**市**309国道西侧****园区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项目代码: 项目类型: 建设性质: 行业类别(分类管理名录):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 工程性质: 建设地点: 中心坐标: ****机关: 环评文件类型: 环评批复时间: 环评审批文号: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排污许可批准时间: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项目实际环保投资(万元): 运营单位名称: 运营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代码: 验收监测单位: 验收监测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竣工时间: 调试起始时间: 调试结束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起始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形式: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技改搬迁铸造项目****
2021版本:068-铸造及其他金属制品制造C3391-C3391-黑色金属铸造
**省**市** **省**市****园区
经度:113.****1639 纬度: 36.****8944****环境局**分局
2024-06-07
涉开发行审环表〔2024〕001号****0426MA07KAPX9X001U
2025-01-141500
100****
****0426MA07KAPX9X****
****0426MA07KAPX9X******公司
****0426MA07UMW43B2025-12-27
2026-01-082026-02-04
https://www.js-eia.cn/project/detail?type=6 proid=2c32e570e53403a****5202dfd5842c1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技改搬迁技改搬迁
规模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年产复合平衡重球墨铸铁件13000吨,转向机连接桥座球墨铸铁件7000吨,年产复合平 衡重球墨铸铁件13000 吨,转向机连接桥座球墨铸铁件1000 吨
本次验收为阶段验收,仅建设1条消失模生产线。
生产工艺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抛丸;打磨;填充料加工;灌装;振实、清洗;底漆、面漆喷涂、晾干抛丸;打磨;填充料加工;灌装;振实、清洗;底漆、面漆喷涂、晾干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1、废气:锅炉烟气中的颗粒物、SO2、NOx,通过“清洁燃料+低氮燃烧+15m高排气筒”排放;消失模发泡、成型工序产生的非甲烷总烃、苯乙烯、甲苯、乙苯、消失模涂覆、烘干、打磨工序产生的颗粒物、非甲烷总烃,通过“整体封闭,分别设置集气罩,采用干式过滤箱+二级活性炭吸附箱+催化燃烧装置+15m排气筒”排放;电炉工序产生的颗粒物,通过“密闭设备+集气罩+覆膜袋式除尘器+15m高排气筒”排放;浇注区、砂处理工序产生的颗粒物、非甲烷总烃、苯乙烯、甲苯、乙苯,通过“采用固定浇注工位+每个工位设集气罩+干式过滤箱+活性炭吸附箱+催化燃烧装置+覆膜袋式除尘器+15m高排气筒”排放;填充料线工序产生的颗粒物,通过“集气罩+袋式除尘器+15m高排气筒排放;抛丸工序产生的颗粒物,通过“密闭抛丸清理室+6台覆膜袋式除尘器+15m排气筒”排放; 打磨工序产生的颗粒物,通过“封闭打磨房+各打磨工位分别设置集气罩+袋式除尘器+15m排气筒”排放;喷漆晾干工序产生的颗粒物、非甲烷总烃,通过“密闭喷漆房+底吸集气+集气罩+水旋除尘+干式过滤箱+活性炭吸附箱+催化燃烧装置+15m排气筒”排放;食堂产生的油烟,通过“高效油烟净化装置+专用烟道”排放。无组织排放,通过封闭厂房、洒水清扫等措施。 2、废水:生活盥洗废水排入旱厕,定期清掏沤肥,待污水管网接通后,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和化粪池处理,由园区污水****处理厂统一处理;铸件清洗废水,沉淀池处理后,循环利用不外排;喷漆水旋除尘废水循环利用不外排。3、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震、墙体隔声等降噪措施后,厂界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3类标准。 4、固废:废砂,外售利用;磁选废铁、废钢丸铁屑、废浇冒口,回炉熔炼;炉渣,外售利用;废消失模边角料,外售利用;熔化球化除尘灰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浇注区及砂处理除尘灰交外售利用;填充料线除尘灰作为原料回用于生产;打磨、抛丸除尘灰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铸件填充沉淀池污泥,外售利用;RCO废催化剂,失活后交由厂家回收再生;水旋除尘沉渣,装入封闭相容容器内,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废过滤材、废活性炭、废机油,储存于危废暂存间,交由有资质的危废处置单位处理;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及时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1、废气 (1)锅炉废气 项目设有 0.5t/h、0.3t/h 的燃气锅炉各一台,一用一备,配置低氮燃烧器,烟气由 1 根 15m 高排气筒(DA001)排放。 (2)消失模发泡、成型废气、消失模涂覆、烘干废气 聚苯乙烯发泡及成型过程中会产生有机废气,主要为非甲烷总烃、苯乙烯、甲苯、乙苯。消失模表面耐火涂料混料、涂覆和烘干工序会产生废气,主要为少量颗粒物和非甲烷总烃。项目成型机、涂料混料、涂覆和烘干工序采用整体封闭措施,分别设置集气罩,将收集的废气引至 1 套干式过滤+二级活性炭吸附+蓄热催化燃烧装置进行处理,处理后的废气由1根15m排气筒(DA001)排放。 (3)喷漆晾干废气 项目设置 1 套有机废气治理设施,专用于处理喷漆、晾干废气。项目喷漆晾干房为密闭空间工作,废气利用房内吸风口收集后,进入1 套水旋除尘器+干式过滤箱+活性炭吸附箱+蓄热催化燃烧装置净化处理,由1根 15m 高排气筒(DA002)排空。 (4)抛丸废气 项目抛丸清理机会产生粉尘。该工序在抛丸设备密闭清理室内进行,粉尘经清理室收风管道分别引入设备自带覆膜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由 1 根15m 高排气筒(DA003)排放。 (5)电炉熔化、球化废气 电炉熔炼过程中会产生烟尘,项目中频感应电炉及球化工序位于密闭空间内,收集的烟尘采用覆膜袋式除尘器进行净化处理后,由1根15m排气筒排放(DA004)。 (6)浇注区、砂处理废气 项目浇注过程中会产生浇注废气,项目设置固定浇注工位,在各浇注工位设 置集气罩,将收集的废气与真空浇注过程中真空泵收集废气一同引至干式过滤+活性炭吸附+催化燃烧装置+覆膜袋式除尘器进行处理,处理后的废气由 15m 排气筒排放(DA005)。 (7)填充料制造废气 填充料破碎、上料、输送、搅拌过程中会产生粉尘,项目将破碎机、上料仓、 输送皮带及搅拌机进料口设置集气罩,将废气引至 1 台布袋除尘器进行净化处理,处理后的废气由1根15m排气筒(DA006)排放。 (8)打磨废气 铸件在打磨过程中会产生颗粒物,打磨工序位于 1 座封闭打磨房内,各打磨工位分别设置集气罩,将废气引至覆膜袋式除尘器处理,经1根15m排气筒排放(DA007)。 2、废水 项目产生的污水主要为铸件填充后清洗废水、喷漆水旋除尘废水和职工生活污水。项目铸件填充后清洗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循环使用,定期清理沉渣,带走一部分废水。喷漆水旋除尘废水定期清理沉淀漆渣,带走一部分废水,上清液循环使用。职工生活盥洗废水排入化粪池处理,经园区污水****处理厂统一处理。 3、噪声 厂区噪声源主要为生产设备、风机等产生的噪声,生产设备均置于车间内,并设置基础减振,风机进出口采取软连接。 4、固体废物 本项目产生的废砂,外售利用;磁选废铁、废钢丸铁屑、废浇冒口,回炉熔炼;炉渣,外售利用;废消失模边角料,外售利用;熔化球化除尘灰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浇注区及砂处理除尘灰收集后外售;填充料线除尘灰作为原料回用于生产;打磨、抛丸除尘灰、铸件填充沉淀池污泥等回用于生产;RCO废催化剂,失活后交由厂家回收再生;水旋除尘沉渣,废离子交换树脂、废布袋装入封闭相容容器内,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废水性漆桶由厂家回收用于原用途;废过滤材、废活性炭、废机油,储存于危废暂存间,交由有资质的危废处置单位处理;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及时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 同时投产使用的环保“三同时”制度。项目竣工后,应当按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在规定的验收期限内完成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经验收合格后,工程方可正式投入运营。项目建设须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 同时投产使用的环保“三同时”制度。本次为项目阶段性验收。
3、污染物排放量
污染物 现有工程(已建成的) 本工程(本期建设的) 总体工程 总体工程(现有工程+本工程) 排放方式 实际排放量 实际排放量 许可排放量 “以新带老”削减量 区域平衡替代本工程削减量 实际排放总量 排放增减量 废水 水量 (万吨/年) COD(吨/年) 氨氮(吨/年) 总磷(吨/年) 总氮(吨/年) 废气 气量 (万立方米/年) 二氧化硫(吨/年) 氮氧化物(吨/年) 颗粒物(吨/年) 挥发性有机物(吨/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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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1.075 0 0 0 0
0 0 0.092 0 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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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408 0 0 0 0 /
0 0 0 -3 0 3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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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化粪池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 三级标准 铸件清洗废水,沉淀池处理后,循环利用不外排;喷漆水旋除尘 废水循环利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园区污水管网 最****处理厂统一处理。 根据检测结果,废水总排口排放的废水满 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 三级标准,同时满足井元污水 处理厂的进水水质要求。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低氮燃烧器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3/5161-2020)表1 项目设有 0.5t/h、0.3t/h 的燃气锅炉各一台,一用一备,配置低氮燃烧器,烟气由 1 根 15m 高排气筒(DA001)排放。 经监测,锅炉、发泡排气筒DA001排放的颗粒物、SO2、NOx均未检出,烟气黑度<1级,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3/5161-2020)表1燃气锅炉标准限值要求
2 干式过滤箱+二级活性炭吸附箱+催化燃烧装置 苯乙烯、甲苯、乙苯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 5 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要求,排放的非甲烷总烃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 5 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要求同时执行《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3/2322-2016)表1表面涂装业标准限值要求 消失模发泡、成型、涂覆、烘干工序废气经“干式过滤箱+二级活性炭吸附箱+催化燃烧装置”处理后经锅炉、发泡排气筒DA001排放。 经监测,排放的苯乙烯、甲苯、乙苯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 5 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要求,排放的非甲烷总烃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 5 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要求同时满足《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3/2322-2016)表1表面涂装业标准限值要求
3 干式过滤箱+二级活性炭吸附箱+催化燃烧装置 苯乙烯、甲苯、乙苯排放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5标准;排放的非甲烷总烃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5标准同时满足《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3/2322-2016)表1表面涂装业标准 消失模涂覆、烘干、打磨工序产生的颗粒物、非甲烷总烃,通过“整体封闭,分别设置集气罩,采用干式过滤箱+二级活性炭吸附箱+催化燃烧装置+15m排气筒”排放 经监测,排放的苯乙烯、甲苯、乙苯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 5 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要求,排放的非甲烷总烃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 5 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要求同时满足《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3/2322-2016)表1表面涂装业标准限值要求。
4 水旋除尘+干式过滤箱+活性炭吸附箱+催化燃烧装置 颗粒物执行《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9726-2020)表1标准限值;排放的非甲烷总烃执行《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3/2322-2016)表1表面涂装行业标准限值 颗粒物满足《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9726-2020)表1标准限值;排放的非甲烷总烃满足《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3/2322-2016)表1表面涂装行业标准限值。 经监测,喷漆晾干工序产生的颗粒物、非甲烷总烃,通过“水旋除尘+干式过滤箱+活性炭吸附箱+催化燃烧装置”处理后经1根15m喷漆、晾干排气筒DA002排放
5 覆膜袋式除尘器 颗粒物执行《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9726-2020)表1标准限值 抛丸工序产生的颗粒物,通过覆膜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经1根15m抛丸排气筒DA003排放 经监测排放的颗粒物满足《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9726-2020)表1标准限值
6 覆膜袋式除尘器 颗粒物执行《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6-2020)表1标准限值 电炉工序产生的颗粒物,通过覆膜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经1根15m电炉排气筒DA004排放 经监测,排放的颗粒物满足《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6-2020)表1标准限值
7 干式过滤箱+活性炭吸附箱+催化燃烧装置+覆膜袋式除尘器 颗粒物执行《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9726-2020)表1标准限值;排放的非甲烷总烃、苯乙烯、甲苯、乙苯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表5标准限值 排放的颗粒物满足《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9726-2020)表1标准限值;排放的非甲烷总烃、苯乙烯、甲苯、乙苯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表5标准限值 经监测,排放的颗粒物满足《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9726-2020)表1标准限值;排放的非甲烷总烃、苯乙烯、甲苯、乙苯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表5标准限值
8 袋式除尘器 颗粒物执行《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9726-2020)表1标准限值 填充料线工序产生的颗粒物,通过“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经1根15m填充料排气筒DA006排放 经监测,排放的颗粒物满足《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9726-2020)表1标准限值
9 袋式除尘器 颗粒物执行《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9726-2020)表1标准限值 打磨工序产生的颗粒物,通过“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经1根15m打磨排气筒DA007排放 经监测,排放的颗粒物满足《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9726-2020)表1标准限值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低噪声设备、基础减震、墙体隔声等降噪措施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3类标准限值要求 企业选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震、墙体隔声等降噪措施后 根据检测结果,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3类标准限值要求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 废砂,外售利用;磁选废铁、废钢丸铁屑、废浇冒口,回炉熔炼;炉渣,外售利用;废消失模边角料,外售利用;熔化球化除尘灰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浇注区及砂处理除尘灰交外售利用;填充料线除尘灰作为原料回用于生产;打磨、抛丸除尘灰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铸件填充沉淀池污泥,外售利用;RCO废催化剂,失活后交由厂家回收再生;水旋除尘沉渣,装入封闭相容容器内,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废过滤材、废活性炭、废机油,储存于危废暂存间,交由有资质的危废处置单位处理;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及时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本项目产生的废砂,外售利用;磁选废铁、废钢丸铁屑、废浇冒口,回炉熔炼;炉渣,外售利用;废消失模边角料,外售利用;熔化球化除尘灰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浇注区及砂处理除尘灰收集后外售;填充料线除尘灰作为原料回用于生产;打磨、抛丸除尘灰、铸件填充沉淀池污泥等回用于生产;RCO废催化剂,失活后交由厂家回收再生;水旋除尘沉渣,废离子交换树脂、废布袋装入封闭相容容器内,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废水性漆桶由厂家回收用于原用途;废过滤材、废活性炭、废机油,储存于危废暂存间,交由有资质的危废处置单位处理;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及时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表7 风险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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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搬迁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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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削减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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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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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置换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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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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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地表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地下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环境空气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土壤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海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敏感点噪声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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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序号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有关规定,请核实该项目是否存在下列情形:
1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2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3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4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5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6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7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8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9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不存在上述情况
验收结论 合格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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